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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取消长春国科希莱科技有限公司等6家单位省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资格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6-08-26 09:51:00 来源: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省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规范化管理,按照《吉林省技术转移示范机构考核评价办法(试行)》,依据年度考核评价结果、单位申请、经营状况,取消以下6家单位省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资格:

  1.长春国科希莱科技有限公司

  2.吉林省科技创新平台管理中心

  3.长春高新科技大市场

  4.吉林信科信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5.吉林大学仿生科学与工程研究院

  6.松原市众诚中小企业服务有限公司

  特此通知。

 

 

  吉林省科学技术厅   

  2026年8月26日      

 

初审:杨松川

复审:高俊兴

终审:张明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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