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实验动物管理条例》《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办法》和《吉林省实验动物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吉林省科学技术厅受理并审查了通化玉圣药业有限公司等两家单位的实验动物许可证注销事项。经研究,符合注销行政许可法定条件,现决定对通化玉圣药业有限公司等两家单位注销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
特此公告。
附件:2026年度实验动物行政许可事项(第三批)公告汇表
吉林省科学技术厅
2026年4月28日
初审:张世彤
复审:高俊兴
终审:付帅
吉公网安备 220000020000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