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科技局、梅河新区科技创新局、长春新区科技局:
根据《吉林省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管理办法》(吉科发资〔2022〕167号),进一步推进全省大型科研仪器向企业开放共享,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现面向企业征集科研仪器及检验检测服务需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时间
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4月30日。
二、报送方式
请有相关需求的企业参考《全省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服务目录》(详见附件1),按要求填写《企业科研仪器及检验检测服务需求申报表》(详见附件2),并报送所在市(州)科技管理部门。
各市(州)科技管理部门将本区域企业相关需求汇总后填报《科技管理部门征集企业需求汇总表》(详见附件3),并于2026年5月7日前发送至指定邮箱:jlsdxyq@163.com ,邮件主题统一格式为“企业需求+市(州)科技管理部门名称”。
三、工作要求
各市(州)科技管理部门要认真组织本次科研仪器及检验检测服务需求征集工作,充分利用各类宣传渠道,广泛宣传动员辖区内相关企业积极参与,确保需求征集全覆盖、无遗漏。各企业需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申报表填写需规范、清晰,避免遗漏关键信息。
附件:1.全省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服务目录
2.企业科研仪器及检验检测服务需求申报表
3.科技管理部门征集企业需求汇总表
吉林省科学技术厅
2026年4月2日
初审:张世彤
复审:高俊兴
终审:付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