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引导企业加强基础研究,省科技厅将聚焦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布局一批由企业牵头建设的省重点实验室。按照《吉林省科技创新平台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现面向企业征集2026年度第一批吉林省重点实验室建设意愿,经调研论证后,将择优列入建设指南,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本轮面向企业征集,牵头申报单位与合作单位均在吉林省内注册,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固定的场所,有健全组织机构,实行独立经济核算,有健全的财务制度,经营状况良好,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二、申报要求
申请建设吉林省重点实验室,除应具备《吉林省科技创新平台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建设吉林省重点实验室的基本条件外,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一)建设需求应符合吉林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鼓励各地围绕省地会商任务或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等建设需求组织申报,鼓励企业联合高校院所等单位申报,鼓励规上工业企业申报;
(二)平台应开展前瞻性、创新性的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和前沿研究,整体科研水平应达到省内领先水平;
(三)平台负责人应具有领导平台建设和运行的能力和条件,鼓励高端创新人才担任负责人;
(四)平台依托单位原则上应为有效期内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五)在基础研究动态管理平台已入库的平台无需申报。
三、申报流程
(一)编制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包括平台建设方案及证明材料(模板见附件)。
(二)报送申报材料。由平台依托单位汇总推荐平台清单,出具推荐函。请于2026年3月13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胶装成册一式2份报送至省科技厅基础处,电子版发送至省科技厅基础处电子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基础研究与科研条件处 安泰宇
联系电话:0431-88938720
电子邮箱:jlskjtjcc@126.com
附件:吉林省重点实验室建设方案(模板)
吉林省科学技术厅
2026年2月4日
初审:张永洪
复审:高俊兴
终审:蒋大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