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吉林省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管理办法》,省科技厅开展了第十三批吉林省技术转移示范机构评定工作,经有关单位推荐、形式专家评审、集体讨论和公示等程序,评定7个单位为省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见附件)。
省科技厅将对省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实行动态管理,定期开展考核评价,并公布结果。各级科技管理部门和有关单位应加强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培育和管理,加大支持力度,为其提供必要的政策、资金等条件保障。各技术转移示范机构要进一步提升市场化、专业化的服务能力,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附件:第十三批吉林省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名单
吉林省科学技术厅
2025年12月25日
初审:杨松川
复审:高俊兴
终审:刘宝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