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实验动物生产、使用单位:
依据《吉林省实验动物管理条例》,各实验动物生产、使用单位应在国庆节假日期间做好实验动物安全生产及管理,按照假日期间动物管理程序,提前做好应急安排和值班计划。确保假日值班人员在岗在位,合理安排饲养人员、设施设备保障人员等值班。遇到紧急情况时,应有相关的专业人员及时到位进行应急处置,并向所在单位负责人及所在区域应急管理部门报告。
吉林省科学技术厅
2025年9月30日
初审:张世彤
复审:高俊兴
终审:蒋大勇
吉公网安备 220000020000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