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专利代办信息
2015年第7期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长春代办处 2015年8月13日
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的授权和委托,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长春代办处的工作职能包括:受理审查专利申请、办理专利电子申请用户注册、专利费用管理、办理专利费用减缓证明、审批专利费用减缓请求、通知书发文、办理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办理专利登记簿副本、办理专利权质押登记以及发明专利优先审查,同时负责管理吉林省专利发展资金。
2015年7月份,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长春代办处窗口的各项工作均在规定期限内完成。
一、受理审查通过新专利申请964件,其中发明专利申请420件,实用新型专利申请517件,外观设计专利申请27件。
二、办理专利电子申请用户注册43户。
三、专利费用管理共完成专利费用财务处理2702笔,金额1,849,355.00元。
四、出具专利费用减缓证明84件。
五、审批专利费用减缓请求915件,其中:单位842件,个人73件。
六、完成通知书发文1934件,其中专利电子申请受理通知书1208件,专利电子申请业务通知书555件,纸件审查业务通知书171件。
七、办理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7件。
八、办理专利登记簿副本8件。
九、办理发明专利申请优先审查申请3件。
分送:厅领导
抄送:吉林省政务公开协调办协调督查处
本期责任编辑:李伟 审核:石晓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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