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专利代办信息
2015年第6期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长春代办处 2015年7月10日
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的授权和委托,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长春代办处的工作职能包括:受理审查专利申请、办理专利电子申请用户注册、专利费用管理、办理专利费用减缓证明、审批专利费用减缓请求、通知书发文、办理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办理专利登记簿副本、办理专利权质押登记以及发明专利优先审查,同时负责管理吉林省专利发展资金。
2015年6月份,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长春代办处窗口的各项工作均在规定期限内完成。
一、受理审查通过新专利申请897件,其中发明专利申请447件,实用新型专利申请438件,外观设计专利申请12件。
二、办理专利电子申请用户注册26户。
三、专利费用管理共完成专利费用财务处理2398笔,金额1,606,950.00元。
四、出具专利费用减缓证明27件。
五、审批专利费用减缓请求859件,其中:单位772件,个人87件。
六、完成通知书发文1960件,其中专利电子申请受理通知书1298件,专利电子申请业务通知书514件,纸件审查业务通知书148件。
七、办理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10件。
八、办理专利登记簿副本21件。
九、办理发明专利申请优先审查申请5件。
分送:厅领导
抄送:吉林省政务公开协调办协调督查处
本期责任编辑:李伟 审核:石晓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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