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专利代办信息
2015年第4期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长春代办处 2015年5月8日
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的授权和委托,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长春代办处的工作职能包括:受理审查专利申请、办理专利电子申请用户注册、专利费用管理、办理专利费用减缓证明、审批专利费用减缓请求、通知书发文、办理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办理专利登记簿副本、办理专利权质押登记以及发明专利优先审查,同时负责管理吉林省专利发展资金。
2015年4月份,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长春代办处窗口的各项工作均在规定期限内完成。
一、受理审查通过新专利申请889件,其中发明专利申请470件,实用新型专利申请371件,外观设计专利申请48件。
二、办理专利电子申请用户注册34户。
三、专利费用管理共完成专利费用财务处理2639笔,金额2,028,859.00元。
四、出具专利费用减缓证明21件。
五、审批专利费用减缓请求833件,其中:单位779件,个人54件。
六、完成通知书发文1817件,其中专利电子申请受理通知书1235件,专利电子申请业务通知书478件,纸件审查业务通知书104件。
七、办理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5件。
八、办理专利登记簿副本29件。
九、办理发明专利申请优先审查申请7件。
分送:厅领导
抄送:吉林省政务公开协调办协调督查处
本期责任编辑:李伟 审核:石晓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