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专利代办信息
2015年第2期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长春代办处 2015年3月9日
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的授权和委托,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长春代办处的工作职能包括:受理审查专利申请、办理专利电子申请用户注册、专利费用管理、办理专利费用减缓证明、审批专利费用减缓请求、通知书发文、办理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办理专利登记簿副本、办理专利权质押登记以及发明专利优先审查,同时负责管理吉林省专利发展资金。
2015年2月份,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长春代办处窗口的各项工作均在规定期限内完成。
一、受理审查通过新专利申请438件,其中发明专利申请251件,实用新型专利申请172件,外观设计专利申请15件。
二、办理专利电子申请用户注册16户。
三、专利费用管理共完成专利费用财务处理1667笔,金额1,247,930.00元。
四、出具专利费用减缓证明44件。
五、审批专利费用减缓请求411件,其中:单位371件,个人40件。
六、完成通知书发文1148件,其中专利电子申请受理通知书676件,专利电子申请业务通知书313件,纸件审查业务通知书159件。
七、办理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2件。
八、办理专利登记簿副本4件。
九、审批发明专利申请优先审查申请3件。
分送:厅领导
抄送:吉林省政务公开协调办协调督查处
本期责任编辑:李伟 审核:石晓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