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吉林省科学技术奖有了新特点
吉林新闻网1月5日电 (金乔)吉林省科技厅介绍,2016年度吉林省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已经启动,推荐奖种包括省自然科学奖、省技术发明奖、省科学技术进步奖和省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2016年度吉林省科学技术奖有以下新特点。
一、按照吉林省科学技术奖评审规定,推荐项目应具有重大科学发现、重大技术发明、重大科学技术创新,应用效果明显且在全省层面有较强竞争力,符合吉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规定的奖励范围和评审标准,并同时满足:推荐省自然科学奖项目提供的主要论文论著应当于2015年1月1日前公开发表,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应当于2015年1月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每人只能申报一项,同一项目不得多部门重复推荐;已获得2015年度吉林省科学技术一等奖的前三名完成人、二等奖的前二名完成人和三等奖的第一完成人,不能作为第一完成人申报本年度省科学技术奖。各高等院校附属医院申报的项目数不能超过依托高校给定限额的20%。
二、为引导企业积极推荐,鼓励企业不断提高技术创新能力,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本年度在科技进步奖中设置了科技成果转化贡献类。重点推荐在吉林省范围内、由企业牵头组织实施、已成功实现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并取得明显经济社会效益的项目。项目的技术成果可以是企业自身研发的,并在内部实施转化和产业化,也可通过他方转让并实现产业化,且成果转让的手续完备、合法,合同真实、有效。科技成果转化贡献奖分一、二两个等级,一等奖要求项目对行业技术进步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有特别显著推动作用,近三年实现新增销售收入超过5亿元、新增税收超过4000万元,或社会效益、环境效益显著,受益人口超过500万人。二等奖要求项目对行业技术进步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有重大推动作用,近三年实现新增销售收入超过2亿元、新增税收超过1600万元,或社会效益、环境效益显著,受益人口超过200万人。
三、为规范推荐工作制度,杜绝个别人员的搭车现象,本年度有新的规定,即,推荐工作结束后,奖励办不再受理申报者提出的有关增减或更换完成人、完成单位,以及完成人、完成单位排序变更的申请,否则,按撤项处理。推荐工作截止日期为2016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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