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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大力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光明网 12月29日)
发布时间: 2016-01-07 16:18:10 来源:

吉林大力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日前,吉林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教育厅联合发布了《吉林省省属事业单位科技成果转化资产处置和收益分配管理试行办法》。
  《办法》指出,省属事业单位对其拥有的科技成果享有使用权、处置权和收益分配权,单位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对科技成果在境内的使用、处置和收益分配不再审批或备案;明确了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科研人员职务发明成果在本省转化所获净收益(或成果形成股权、股权收益),以不低于70%的比例奖励给成果完成人(团队)和为科技成果转化作出重要贡献人员,奖励比例上不封顶;还强调,各省属事业单位应当建立科技成果转化年度报告制度,建立健全有利于科技成果转化的管理制度,加强和规范科技成果转化工作。
     长春工业大学科技园主任孟庆新说:“这个办法出台后,简化了科研成果处置程序,提高了科研人员在成果转化收益中的获益比例,将促进了科研单位和人员对科技成果转化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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