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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科技厅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重点任务分工
发布时间: 2021-06-21 14:58:00 来源: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吉林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切实提升我省科技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按照国务院办公厅《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国办发〔2021〕12号)和吉林省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2021年吉林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重点任务分工》(吉政公组〔2021〕2号)要求,结合我厅工作实际,制定省科技厅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重点任务分工。

  一、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实施
  (一)做好法定公开内容的日常维护。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持续拓展细化主动公开的具体内容。落实专人专责,健全法定主动公开专栏的日常检查、维护和更新工作机制,杜绝错链、断链和内容混杂,按照《省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吉政办函(2020)21号)关于信息审核的要求,强化信息发布前的内容审核把关。(办公室牵头,各有关处室配合)
  抓好权责清单、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办事指南等权力配置和办事服务信息的调整更新。因法律法规修订、职能转移调整、流程优化等原因导致内容变化的,要及时公开调整后的准确信息,明晰权力边界。(法规处牵头,各有关处室配合)
  (二)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准确适用《条例》,从严把握不予公开范围,对法定不予公开条款坚持最小化适用原则。抓好《吉林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吉政办函(2020)49号)的贯彻落实,规范提升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和效果。优化和规范内部办理流程,缩短办理时限,提高答复效率。加强业务培训和案例指导,提升答复文书规范化水平。严格依照《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程序、方式计收信息处理费。(办公室牵头,各有关处室配合)
  (三)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管理。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审查、保密审查、公开前发布审查等工作机制。拟制公文时,须明确相关公开属性,并同步报送政策解读稿件。政策原文和解读稿件同步审核、同步发布。(各有关处室)
  政府网站引用国家行政法规的,要对照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行政法规库的国家正式版本;全面推进规章集中统一公开,在2021年底前系统清理现行有效规章,通过省科技厅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方便公众查询。(法规处牵头,各有关处室配合)
  二、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提高政策解读实效
  (四)加大重点领域信息主动公开力度。抓好财政预决算等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贯彻落实。细化财政信息公开,完善预决算公开专栏,方便群众查阅和监督。(资配处牵头,各相关处室配合)
  建立健全科研项目信息公开制度,推进科技计划项目立项等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规划处牵头,各相关处室配合)
  做好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对涉及公共利益、社会广泛关注的建议、提案,原则上都要公开答复全文。(办公室牵头,各有关处室配合)
  (五)做好政策措施解读工作。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把握好节奏和力度,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特别要注重对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的实质性解读,确保解读质量和实效。政策出台后要及时召开新闻发布会或接受政府网站在线访谈。(各有关处室)
  三、回应社会关切,完善平台建设
  (六)抓好日常政民互动。整合网上政民互动渠道,省科技厅门户网站开放网民留言功能。健全完善省科技厅门户网站留言的转办、分办、反馈、选登机制。(办公室牵头,各有关处室配合)
  政策起草处室或业务主管处室负责对提出的的问题建议进行解答和回应。(各有关处室)
  进一步强化舆情回应意识,提高政务舆情回应的主动性、针对性、有效性。严格执行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最迟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的时限要求,及时有效回应社会关注问题,着力提升政务服务工作实效。(办公室牵头,各有关处室配合)
  (七)建立联络协作和监管机制。加强与宣传、网信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建立与主要媒体、新闻网站的联络协作机制,做好信息发布和舆情处置联动工作,充分利用新闻媒体资源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不断增加政务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对省科技厅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开展专项自查。(办公室)
  四、注重工作质量,完善基础保障
  (八)健全组织领导和工作保障。主要负责人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分管负责人要直接参与、落实责任,确保各项公开工作任务完成。主要领导年内至少听取一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重点研究政务公开的纵深发展问题,推动权力运行重点领域和重点环节的公开工作落实落细。要配齐配强工作力量,确保政策解读、培训宣传、第三方评估等工作顺利开展。(办公室)
  (九)强化政务公开业务培训。要将《条例》列入领导干部学法内容,切实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行政机关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和认识水平。定期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和研讨交流,不断提升业务能力;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协调联动机制,将各项公开要求融入行政机关日常业务工作。(办公室)
  (十)加强考评督查。办公室对政务公开任务进行量化分解并督导落实,加大政务公开发布情况通报力度。对公开工作落实不到位的,予以通报批评;对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不履行公开义务或公开不应当公开事项,并造成严重影响的,严肃追究责任。办公室将适时对相关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办公室牵头,各有关处室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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