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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认定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 2019-09-09 09:38:00 来源:

   

  一、修订背景和依据

  当前,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对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2018年9月,国务院出台《关于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双创”升级版的意见》。2018年末,科技部印发了《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对原有的《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和管理办法》(国科发高〔2010〕680号)进行了重新修订。

  《吉林省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认定管理办法》是依据《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国科发区〔2018〕300号)、《发展众创空间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5〕297号)和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有关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进行修订的。

  二、主要内容

  《吉林省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认定管理办法》由五章,26条组成,主要包括第一章 总则,第一至五条;第二章 认定条件,第六至十二条;第三章 申报与管理,第十三至十八条;第四章 促进与发展,第十九至二十五条;第五章 附则第二十六条等内容。

  三、方案亮点

  新修订的《吉林省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认定管理办法》完善了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的定义,明确了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的内涵、功能、服务范围和发展目标,对孵化培训、服务能力、绩效考评、团队建设、在孵企业入孵条件、毕业企业等认定条件进行了适当调整,符合吉林省省情和企业发展实际。

  《吉林省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认定管理办法》中提出的新增设和取消的认定管理条件及调整的申报与管理程序,内容具体,可操作和可实施性较强,有利于培育吉林省“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全链条发展的创新创业新生态,推动吉林省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从重“数量发展”向重“质量提升”转变,引导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向专业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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