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专利代办信息
2015年第11期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长春代办处 2015年12月3日
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的授权和委托,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长春代办处的工作职能包括:受理审查专利申请、办理专利电子申请用户注册、专利费用管理、办理专利费用减缓证明、审批专利费用减缓请求、通知书发文、办理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办理专利登记簿副本、办理专利权质押登记以及发明专利优先审查,同时负责管理吉林省专利发展资金。
2015年11月份,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长春代办处窗口的各项工作均在规定期限内完成。
一、受理审查通过新专利申请1150件,其中发明专利申请579件,实用新型专利申请541件,外观设计专利申请30件。
二、办理专利电子申请用户注册26户。
三、专利费用管理共完成专利费用财务处理2353笔,金额2,302,220.00元。
四、出具专利费用减缓证明47件。
五、审批专利费用减缓请求1085件,其中:单位1005件,个人80件。
六、完成通知书发文1778件,其中专利电子申请受理通知书1183件,专利电子申请业务通知书508件,纸件审查业务通知书87件。
七、办理专利登记簿副本3件。
八、办理发明专利申请优先审查申请8件。
分送:厅领导
抄送:吉林省政务公开协调办协调督查处
本期责任编辑:李伟 审核:石晓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