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实验动物管理条例》、《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办法》和《吉林省实验动物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吉林省科学技术厅受理并审查了吉林省药品检验研究院的实验动物许可证申请事项,符合取得行政许可的法定条件。同时,吉林省科技厅受理并审查了延边大学的实验动物许可证注销事项,符合注销行政许可的法定条件。现将以上2家单位的实验动物许可证事项予以公示。
请相关单位自觉遵守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相关规定,认真做好实验动物管理工作,对吉林省科学技术厅依法依规开展的监督检查工作予以配合。
特此公告。
附件:2024年度实验动物行政许可事项(第二批)公示汇总表
吉林省科学技术厅
2024年9月10日
初审:郑原驰
复审:高俊兴
终审:鲍成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