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吉林省科学家工作室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现对拟批准建设的第二批科学家工作室予以公示(名单附后),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2023年10月8日至2023年10月13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可以书面或电话形式进行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我们将对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并按有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理。凡匿名、冒名、假名且线索不清的举报不予受理,对诬告陷害的人员将严肃查处。
来信来电接待机构:吉林省科学技术厅基础处(0431-88953816)
附件:第二批拟批准建设科学家工作室名单
吉林省科学技术厅
2023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