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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科技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
发布时间: 2016-04-20 11:42:00 来源:

  

吉林省科技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

 

  为深入实施《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落实省委创新驱动的战略部署,依据《中共吉林省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建议》的要求,结合吉林省科技发展实际,制定本规划(规划期为2011-2015年)。

  一、基础与条件

  “十一五”期间,吉林省科技工作在科技部和吉林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落实“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科技工作指导方针,深入实施科教兴省和创新驱动战略,积极营造有利于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的良好环境,全省科技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自主创新能力和成果转化能力显著增强,科技与经济结合更为紧密,为老工业基地的振兴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了重要贡献,科技进步对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和引领作用日趋突出,科技进步总体水平呈上升态势,全省综合科技进步水平在全国排第14位,为“十二五”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十一五”期间,长春市被确定为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和全国科技创新能力50强城市。有35个县(市、区)通过全国县(市)科技进步考核,13个县(市、区)获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县(市、区)称号,有4个县(市、区)获全国科技进步示范县(市、区)称号。

  (一)自主创新能力明显增强

  启动实施技术创新工程,加速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通过调整全省科技发展计划体系,引导科技人员有靶向地开展创新研究、积极参与地方经济建设,重点产业关键领域的自主创新能力得到明显提高。组织实施“双十”工程,投入资金4亿元,组织实施两批22个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投入资金6000万元,组织实施两批20个重大科技攻关项目,为产业技术创新提供了强力支撑。加强创新平台建设,建成国家级重点实验室11个,建设省级重点实验室31个,建设省级科技创新中心(含工程技术研究中心)81个。加强应用基础研究,设立吉林省自然科学基金,推动区域原始创新能力提升。

  “十一五”期间,登记科技成果2418项,国内发明专利申请量8853件,授权量2716件。有46项科研成果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有983项科研成果获得省级科学技术奖。涌现了如“超级稻一号”(吉粳88号)、“新型锂离子电池材料研制”、“高清晰度高均匀度低成本LED显示技术”、“东北平原中部(吉林)春玉米丰产高效技术集成研究与示范”等诸多优秀科技成果,形成了农业育种与栽培、玉米生物化工、清洁汽车与高速轨道客车、光电子技术、新材料、应用软件和网络技术、科学仪器仪表、现代中药和生物制药等一批具有竞争优势的技术领域。

  (二)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能力明显增强

  “十一五”期间,我省不断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构建科技成果转化的有效机制,通过周密部署,推动了高新技术产业的快速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化水平从20位跃升到9位。

  推动产学研合作机制创新。实施十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和自主创新联合行动专项,解决一汽集团、长客集团、吉化集团、大成集团等企业的重大关键技术问题。实施制造业信息化科技示范工程,缩短了全省200多家企业新产品开发周期、降低了综合成本。实施百户科技型创新企业培育工程,培育了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和一批省级创新型试点企业。实施科技人员服务企业“双千”行动,已有800名科技人员深入企业开展服务,推动企业技术进步。

  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建设。“十一五”期间,新建成长春汽车电子和吉林碳纤维两个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建立一汽企业院士工作站,充分利用高端科技资源为经济建设服务。建立了汽车零部件、农作物育种、医药等公共研发平台,有效发挥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在各自领域的重要作用。成立了玉米生物化工和汽车等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推进产业自主创新能力提升。认定了9家国家及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有力推动了科技型中小企业建设。

  强化科技信息服务平台建设。不断完善大型科学仪器协作网、科技文献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县域综合科技服务平台、吉林农业科技网、星火科技信息网、长白山中药网等信息资源平台的建设,建立开放共享机制,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科技信息服务。

  不断深化对外科技合作。拓展了国内外科技合作新领域,与中国科学院签署了《院省联合推进长吉图开发开放先导区建设技术创新合作协议》;与多个国家的政府部门签订了双边合作协议,推动了中俄科技园、中药国际化基地等国家级对外合作基地发展,创建了中国-白俄罗斯科技园(吉林园)。充分利用各类科技展会,对外进行科技交流合作。

  加强高新技术开发区建设。2010年长春高新区技工贸总收入2300亿元、高新技术产品产值1100亿元,均已占全市的1/2左右。吉林高新区年技工贸总收入达1040亿元,高新技术产品产值728亿元。延吉高新区2010年升级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通化医药高新区获省政府批准设立。

  (三)科技发展环境明显改善

  全社会科技意识明显提高。通过各类科普活动和科技宣传,公众的科学素养达标率由“十一五”计划目标的2%,达到3.9%。

  科技进步政策体系不断完善。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意见》、《关于促进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关于组织实施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意见》等几十项政策文件,为吉林省科技事业健康有序发展提供保障。

  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实施吉林省培养引进百名中青年科技创新带头人工程,确定了首批80位中青年科技创新带头人。实施杰出青年基金65项、青年基金261项,培养了一大批青年科技人才。

  科技投入逐年增长。省本级财政科技投入明显增加,省级科技计划经费从2006年的6500万元跃升到至2010年的4.1亿元。国家对我省科技支持力度明显加大,“十一五”期间共获国家各类科技计划经费20多亿元,长春还被批准为国家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大规模推广应用工程首批示范城市和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试点城市。促进科技与金融融合,与建设银行进行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合作。

  二、形势与需求

  “十二五” 是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完善区域创新体系建设承上启下的重要时期,是全面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支撑长吉图开发开放战略和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目标的攻坚时期,是吉林省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战略目标的关键时期。

  “十二五”期间,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对科技的需求将越来越大。国际金融危机引发的新一轮科技竞争,迫切需要显著提升科技实力;世界范围内科学技术呈现加快发展的态势,迫切需要对科技发展做出前瞻性部署;长吉图开发开放先导区上升为国家战略和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迫切需要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加以保障;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迫切需要依靠科技改善民生;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大需求,迫切需要科技发挥支撑和引领作用。创新科技体制机制,尽快解决阶段性问题,抢先抓牢科技创新机遇,尽早获得长期持续健康发展动力,切实提高自主创新和成果转化能力,实现科学技术跨越式发展,既是经济社会发展对科技工作的必然要求,也是当前科技自身提高持续创新能力的迫切需要。

  三、指导思想与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按照“创新机制、融入市场,创造技术、研发产品,培育产业、做大做强”的要求,推进自主创新,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完善科技体制机制,优化科技发展环境,推动发展要素向更加注重科技进步、人才支撑转变,切实提高区域创新能力和科技成果转化能力,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重要支撑。使吉林省成为东北地区乃至全国重要的创新型区域、东北亚地区重要的创新中心和成果转化基地。

  (二)主要原则

  坚持创新驱动。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和科技自身发展规律要求,解放思想,改革创新,推进区域创新体系建设,推动创新资源向企业集聚。

  坚持需求导向。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需求部署科技工作,切实发挥科技支撑和引领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促进重要战略产业整体技术水平跃升。

  坚持超前部署。选择对我省经济社会长远发展起关键与先导作用的重要科技领域,超前部署应用基础和高新技术研究,开发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及产业化成果。

  坚持人才优先。贯彻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战略思想,强化人才队伍建设在创新体系中的核心地位,培养造就一批能力强、结构优、成体系、可持续的创新人才队伍。

  坚持开放合作。建立开放配置科技资源、官产学研外有机结合的对外科技合作机制,推动国内外科技资源的有效集聚和利用,实现项目-人才-基地三位一体发展,加速科技和产业技术跨越。

  坚持宏观统筹。强化对科技发展的总体部署,加强科技进步工作的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进一步统筹人才、项目和基地建设,切实提高利用规划、政策、制度等整合科技资源、组织重大科技活动的能力。

  (三)发展目标

  总体目标是:自主创新能力和成果转化能力显著提高,区域创新体系进一步完善,科学技术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能力明显增强,初步建成创新型省份。

  到2015年,着力实现如下目标:

  ——自主创新能力进一步提高。科技综合实力由目前在全国的中游水平进入全国前12名。专利授权量1万件以上,发明专利占专利申请量的25%以上。科技研发及成果转化基础条件建设明显改善,建设省重点实验室50个、省科技创新中心(含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00个、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300个。重点扶持科技企业孵化器及孵化基地15个。各类科技服务平台服务规模和服务收入实现较大规模增长,百万人口技术市场成交合同额达到1.5亿元以上。

  ——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能力进一步增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特色产业基地和大学科技园区等各类科技园区引领作用明显增强,形成一批拥有核心技术的高新技术产品。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建设取得显著进展。2015末,我省高新技术产业技工贸总收入达到7000亿以上,工业总产值达到5000亿元以上。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的比重达到20%左右,高新技术产品出口额占出口总额的60%左右。

  ——科技投入力度进一步加大。全社会R&D投入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2%左右,地方财政科技投入占地方财政支出的比重达到2%以上;企业R&D投入占企业销售收入的比重达到2%以上;高新技术企业研发经费占销售收入的比例达5%以上;企业研发投入占全社会研发投入的70%以上。

  ——创新体系进一步完善。基本建立起以促进科技资源开放共享为重点、科学研究与高等教育有机结合的知识创新体系;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以加速技术转移和要素流动为重点、市场化、网络化、专精化兼备的中介服务体系;以建设创新型城市和加强区域协作为重点的区域创新体系。集聚各类创新要素,突破关键核心技术,打造具有国内领先优势的产业和企业,初步建成创新型省份。

  四、主要任务

  “十二五”期间,将着力实现在科技体制机制创新上有所突破,在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上有所突破,在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上有所突破,切实完成如下七项任务。

  (一)加强技术创新,推动产业优化升级

  坚持以提高产业核心竞争力为目标,以实施重大科技项目为抓手,以各类科技园区、创新基地为载体,统筹推进创新项目研发、创新人才培养与创新基地建设,不断增强原始创新能力、集成创新能力、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努力实现重点领域关键技术的突破与跨领域的技术集成,构建若干世界领先、国内龙头的产业高地。

  推进农业技术创新,发展现代农业。以建设现代农业和发展循环经济为目标,提高农业规模化效率、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提高农业生产的生态效应,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全面提高农业现代化水平。加强种子繁育技术创新,强化对主要粮食作物种质资源的培育和推广普及、转基因育种新材料的创制及育种技术的创新,形成吉林省种质资源库。加强耕作种植技术创新,开展高产高效技术研究与集成示范、重大生物灾害防控、生产全程机械化信息化技术的研究开发,集成玉米、大豆、水稻三大作物不同生态区技术模式,进行大面积示范和推广,并形成完整的生产技术体系。加强畜禽渔及特色经济动物养殖技术创新,建立地方优质品种资源场和基因库,开展高效优质高产抗病新品种(系)培育、良种快繁技术、人工繁殖技术、规范化高效健康养殖技术、浓缩饲料和配合饲料技术、疫病综合防制技术研究研究。加强特色植物资源与林业资源利用、专用特色蔬菜品种选育及栽培技术创新。到2015年,培育有竞争优势的农作物新品种100个,形成和完善优质农作物耕作栽培配套技术50项;繁育畜禽品种(品系)10个,提出畜禽品种综合配套技术30项;研制开发30个重大新产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比例达到85%以上。培育省级农业科技创新骨干人才200人,培育国家级农业科技创新拔尖人才50人。我省农业科技的整体水平稳居全国前列。

  加强关键领域技术创新,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吉林制造”向“吉林创造”转变。重点支持汽车、石化、冶金建材、农产品加工等传统优势产业升级的技术创新,围绕提高装备水平、提升精深加工能力,开展高速动车组及新型城轨车辆关键零部件、汽车先进零部件开发与制造关键技术、新型农业机械制造、耐高温高压换热器和换热机组、原油精炼技术、乙烯下游产品开发技术、精细化工产品开发等研发工作;支持农产品深加工及配套技术创新,加大对玉米深加工产业链延长、肉蛋乳及长白山特色制品深加工技术、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关键技术、绿色生态功能食品等领域的研究开发,重点推动以玉米为主要原料的生物化工新兴产业领域实现重大技术突破,加大粮食储运物流等流通配套工程技术的研发。推动新能源、电子信息、新材料等新兴产业发展。加强新能源汽车技术开发,支持混合动力汽车产业化关键技术、纯电动汽车开发关键技术、汽车节能与低排放控制关键技术研发;加强新材料领域技术开发,支持汽车专用化工材料及加工技术、高性能结构材料、先进复合材料、先进功能材料研究;加强光机电一体化与先进制造领域技术开发,支持光电子与微电子器件技术、科学仪器与精密设备技术、先进制造技术研究;加强信息领域技术开发,支持应用软件与信息服务技术、嵌入式系统技术及产品研究,支撑软件与信息服务外包产业发展。到2015年,在新能源汽车、电子与信息、新材料、光电子技术、先进装备制造等高技术产业领域形成5个产业特色鲜明、创新能力强、产业链完善、产值规模超过100亿元的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20个市场价值超10亿元的高新技术产品,成为产业结构升级和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和主导力量。同时,培养一支国内一流的汽车、光电子、信息和新材料产业研发队伍,确保我省优势产业科技水平在国内的领先地位。

  (二)加强应用基础研究,推动持续创新

  根据我省科技创新工作的整体布局和纵深部署,遵循需求拉动与学科推动、衔接国家目标、实行人才优先的原则,加强以应用研究为主的原始创新和前沿科学研究,为增强我省自主创新能力提供技术和人才储备。到2015年,科技研发基础条件明显改善,基础科学和前沿技术研究综合实力显著增强,取得一批在国内具有重大影响的科学研究成果。

  推动应用基础研究。支持物理学、化学、环境科学、地球科学、生物学等领域的应用基础研究。围绕汽车、石油化工、农业及农产品深加工、现代中药和生物制药、光电子信息、新材料等支柱、优势及新兴产业迫切需要解决的基础理论和前沿技术问题,重点支持纳米技术和功能材料制备新原理、能源高效利用和可持续发展的基础理论、公共卫生与重要疾病防治的关键科学问题、创新药物的基础与药物资源学、农业生物关键基因挖掘及其功能、农业生物重要灾害发生机理及控制原理、主要农作物新品种和农业新技术开发关键问题、水土资源高效可持续利用和自然生态系统的环境响应机制等应用基础研究。

  加强基础研究平台建设。支持国家和省级重点实验室建设,保持关键仪器设备先进性,使优势领域实验试验条件达到国内领先水平。重点支持大型实验和检测仪器、实验动物、科技文献信息、专业基础资源数据库等公共科技基础条件共享平台建设。支持国家级科研单位、大学围绕现代农业、生物化工、风电、电动汽车等领域合作设立专业研究机构。支持国际合作基础研究平台建设。围绕全省重点产业、优势学科领域,依托高校、科研院所和大中型企业,积极开展以俄罗斯、欧美、日韩为重点的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开放重点实验室和试验基地,探索国内外合作开展基础研究的新机制。

  (三)发展民生科技,提高人民生活质量

  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发挥我省在社会发展与民生科技领域的资源和科技优势,努力攻克一批共性、关键技术,开发一批具有公益性、保障性、效益性的技术和产品,推广应用一批适用技术成果,扶持和培育一批新兴科技产业,建设一批省及国家级可持续发展实验区(示范区),推动先进、适用技术的集聚和集成应用,提高我省人民生活质量。到2015年,攻克重大、共性、关键技术100项;取得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科技成果100项;开发新产品100个;申报专利100项;建立科技示范工程(示范区)20个;建设国家和省级可持续发展实验区5个以上。

  加强低碳领域技术开发,重点支持节能减排技术、新能源开发技术、城市化及建筑节能技术、清洁生产技术研究。加强资源综合开发利用领域技术开发,支持矿产资源开发技术、废弃资源综合利用技术、特色资源开发技术研究。加强公共安全领域技术开发,重点支持生产安全保障技术、自然灾害防预技术、公共环境安全保障技术、交通安全保障技术研究。加强生态环境技术领域技术开发,支持生态保护与恢复技术、环境污染控制技术、水资源保护技术研究。加强人口与健康领域技术开发,支持现代医疗诊治技术、医用材料与器械技术研究。

  加强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建设。选择区域、资源、产业、科技、经济特色明显,发展潜力和条件较好并具有典型示范意义的县(市、区),通过专项科技计划支持,建设具有北方寒冷区域特色的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和示范区,为依靠科技进步推动地方和区域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实验和示范。

  (四)加强医药科技创新,推进医药产业跨越发展

  以支撑和培育生物医药新兴战略性支柱产业为目标,进一步构建开放、协调、高效的医药产业科技创新体系。扬长补短,做强中药与保健食品、做优生物药、做大化学原料药与医疗器械。坚持高端带动、重点突破、整体跃升原则,统筹科技要素集成,针对制约医药产业发展关键环节,集中攻克一批关键与共性技术,加速科研成果产业化,全面提升医药产业技术创新能力和水平。依托各级医药科技产业园区(基地),重点建设国家新药创制孵化(吉林)基地,积极创建国家通化医药产业高新技术开发区和国家吉林保健食品产业基地。到2015年,建设10个医药科技创新中心、40个企业技术中心、5个产学研战略联盟;建设50个中药材生产基地;研制开发医药新品种200个;培育10个大型、特大型有重要影响的医药企业集团(年产值100亿元以上2个、50亿元以上3个);产值超5亿元保健食品生产企业5个、超亿元企业10个。

  开展中药材规范化生产及加工转化技术研究与产品开发。重点围绕人参、梅花鹿、林蛙、五味子等产值超亿元的道地中药材大品种,开展规范化生产关键技术研究,不断提高规范化种植(养殖)水平。加大产品开发力度,开发饮片、提取物、配方颗粒、保健食品、食品添加剂等新产品,提升产品开发水平。

  开展中药新药开发与大品种二次开发研究。针对常见病、多发病,研究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中药新制剂;选择疗效确切、临床应用广泛、基础较好的医药内部制剂进行新药开发。开展中成药大品种药物物质分离提取技术和生产工艺的优化、药品生产全程质量控制、二次开发示范等研究,提升产品质量和标准。

  开展生物药新药创制与生产关键技术研究。重点开展流行性感冒亚单位疫苗和细胞培养流感疫苗、乙型肝炎疫苗等治疗或预防性疫苗的研究开发。对优势疫苗进行二次开发和质量提升研究。开展病毒性疫苗大规模培养等制约我省疫苗产业发展的生产关键技术研究。开展基因工程药物、生物诊断试剂和单克隆抗体的研究与开发。

  开展化学药新药创制与生产关键技术。加快发展医药中间体和化学原料药;开展新化合物和化学创新药物研究,加强专利药开发;加强国外专利到期化学药品的抢仿研究,开展非专利药物的二仿与三仿开发研究;开展化学药产业化开发关键技术研究。

  开展保健食品研究与开发。重点开发以人参(西洋参)、林蛙、鹿产品等吉林特色优势大宗药材和以农畜产品深加工副产物为基源的保健食品,以及营养补充剂和生物技术保健食品等四类产品。

  (五)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构筑区域经济竞争优势

  针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和传统产业改造升级的需要,依托产业基地(园区)、产业创新网络及创新型企业建设,培育和发展若干产业集群,进一步加快科技成果转化进程。到2015年,努力建成政策健全、环境优越、平台齐备、体系完善、项目和基地(园区)带动作用较大的科技成果转化支撑体系和服务体系,实现科技成果转化水平显著提高和综合科技进步水平明显提升,促进科技对经济社会的支撑作用进一步增强。

  组织实施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计划和十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加快推动一批技术含量高、市场潜力大、具备转化条件的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加强产业基地(园区)建设,积极利用产业优势、创新优势,优先发展光电子、新材料、新能源、生物医药、玉米化工、农作物种业等产业基地(园区)。继续强化创新型企业培育与建设工作,采取税收抵免、研发项目支持等措施,支持创新型企业入驻产业基地(园区),推动创新型企业与产业基地建设工作的统筹发展。支持高校、科研机构、各类基地(园区)、生产力促进中心等有关组织创办创新服务平台、创业服务平台、技术转移中心。推动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建设。积极构建产业创新网络。依托信息化网络建设,加强产业基地之间、上下游产业之间、产业基地与配套服务机构之间的联系,推动建立起机制灵活的产业创新网络模式。

  (六)加强知识产权创造与保护,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实施《吉林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将自主知识产权产出作为高校、科研机构、各类企业资质评审、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推动企业知识产权的创造,推动高校、科研院所专利成果向企业转移。鼓励发明创造,支持原创性技术创新成果及时采取知识产权保护措施。逐步增加专利发展资金数额,加大专利补贴力度,支持企事业单位申请发明专利和国外专利。积极推进专利技术实施,在科技计划立项、贷款贴息、风险投资、融资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加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强化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与服务。制定完善知识产权地方法规,实施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计划,优化知识产权保护环境。加强专利行政执法工作,建立知识产权诉讼法律援助机制,为涉外诉讼、困难企业诉讼提供援助。加强科技计划项目的专利申请工作,明确项目承担单位知识产权保护责任。

  (七)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推动体制机制创新

  推进社会公益类科研机构分类改革,建立健全现代科研院所制度。深化高校科研体制改革,建立有利于提高科技人才培养质量和自主创新能力的机制。加强企业技术创新载体建设,引导和支持大中型企业加快建设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院士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积极探索建立企业与国内外著名科研单位合作、按现代企业制度运行的新型研发机构。建立增强企业技术创新动力和活力的新机制,强化企业技术创新的主体地位,发挥企业家和科技领军人才在科技创新中的主导作用,通过政策激励,激发企业创新活力和动力。建立产学研结合新机制,推进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建立各类技术创新联合体,优化科技创新条件和环境,完善科技成果、人才评价和奖励制度,加快知识创新体系和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建立科技创新投入长效机制,强化政府投入引导和政策支持,发挥企业技术创新投入主体作用,培育和发展创新创业风险投资,推进科技和金融的有效结合。建立科技资源市场配置机制,加强科技中介服务组织培育,推进技术交易市场和专利连锁超市建设,完善中介服务体系,鼓励科技协会、产业协会等民间组织开展有关科技合作交流活动,促进各类创新资源的流动。建立技术转移、科技成果转化新机制,构建高效的技术转移通道,促进企业与大学和科研院所之间的知识流动和技术转移,提升企业应用新技术、转化新成果的能力。

  五、重点工作

  紧密围绕长吉图开发开放、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科技需求,构建创新体系,实施重大工程,组织重大专项,推动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提升我省科技进步水平和综合科技实力,为实现创新驱动、绿色发展、改善民生和提高区域发展竞争力提供支撑,为创新型省份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一)建设创新体系

  “十二五”期间,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为先导,优化科技资源区域布局、推动科技要素流动,切实完善创新体系。

  知识创新体系。深化科技体制和教育体制改革,建立和完善高等教育与科学研究有机结合的知识创新体系。鼓励高校与科研院所、企业、地方合作,建立专业方向明确、与地方经济及产业发展结合紧密的应用技术研究院。鼓励高校和科研院所,发挥自身优势,盘活现有科技成果,引入国内外合作机构的科研成果,建立我省技术创新成果源。加强科技交流与合作,引进世界500强企业研发中心、国家级科研院所及国家级实验室、技术中心。加大吉林省自然科学基金和应用基础研究计划支持力度,形成一批原创性创新成果,增强我省科技创新的核心竞争力和持续发展能力。

  技术创新体系。要从机制、项目、宣传等方面入手,切实抓好技术创新工程的实施,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加强项目引导,组织实施一批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和重大科技攻关项目。推动企业技术创新,培育一批拥有核心技术的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和持续创新能力的创新型企业或企业联盟。强化人才培养和引进,造就一批中青年科技创新团队和带头人队伍。建设完善一批科技创新条件平台与产业化基地(园区),引导和支持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

  区域创新体系。以深化改革为动力,创造一个有利于企业创新的氛围和环境,促进区域内有创新能力的企业普遍地、持续地、富有效率地实现创新,推动本地区技术进步和结构升级,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区域竞争力,加快建设具有吉林特点的区域科技创新体系。以长吉图开发开放先导区建设为契机,先行先试,以长春市、吉林市为核心,建设长春—吉林科技创新先行区。通过集约创新资源,集聚创新要素,使其成为引导和带动长吉图开发开放先导区的自主创新核心区、科技创新辐射源、产业发展引导区,打造成吉林省创新驱动的示范区。加快长春市创新型城市试点工作,争取吉林市进入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试点。实现长春、吉林两个中心城市的创新联动与互动,加速推进长吉图高新技术隆起带的形成。以国家科技进步先进县为基础,建设10个左右省级创新型试点县区。重点选择具有一定经济与科技基础、特色产业突出、处于全省交通与物流节点、“三化”统筹与“三动”并举战略实施进展迅速的县区,匹配相关政策,构造出我省区域创新网络的驱动节点。

  中介服务体系。以技术市场建设为载体,进一步加强科技服务业的发展和支持力度,重点建设20家左右专业化、规模化和规范化程度较高的骨干中介服务机构;结合社会公益类科研机构和科技服务类事业单位改革,按照“整合、集成、共享、提升”的思路,重点建设工程技术文献信息、大型科学仪器设备等基础性、公益性、开放性的科技公共服务研究机构。加强科技中介服务机构能力建设,大力发展科技评估、科技咨询、生产力促进、知识产权、成果推广等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在加强和完善区域科技服务网络建设、县域综合科技服务平台建设的基础上,重点向农村、乡镇、企业延伸和扩展,提高技术、信息的应用率和普及率。

  (二)实施重大工程

  技术创新工程。积极落实《吉林省技术创新工程实施方案》,以形成和完善全省技术创新体系为总体目标,通过开展 “部省会商”、“长吉图先导区科技创新合作行动”、“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建设行动”、 “大学生科技创业引导计划”、“ 创新型企业培育工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计划”、“双千行动”等工作,建立以市场为导向的科技创新、成果转化、技术转移机制,引导和推动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共建研发机构、产业技术联盟和高新技术示范基地,加速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推动企业成为技术创新主体。重点建设汽车产业和玉米生物化工等10个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10个特色产业基地、10个企业院士工作站以及100户创新型企业。

  科技成果转化促进工程。推进长春、吉林、延吉三个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的“二次创业”,加快通化省级医药高新区建设和特色产业基地(园区)建设,引导各类研发机构向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园区)集聚。组织实施科技成果转化计划和千项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计划,推动科技型企业发展。继续实施科技富民强县行动,加强科技富民强县引导项目培育工作,重点选择具有资源、技术、人才优势的县(市),引导和动员各类科技人才到农村开展服务,培育龙头企业。重点建设一批有较强示范带动作用的农业科技示范园、星火专家大院,重点转化应用一批涉农民生科技成果和先进适用技术,引导各地加强农村科技的开发和推广,提高农村科技成果转化率。

  创新领军人才培养工程。把强化人才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坚持服务发展、人才优先、以用为本、创新机制、高端引领、整体开发的指导方针,深入实施《吉林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09-2020)》,大力培养创新型人才和领军人才,造就更多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拔尖人才,包括原始创新型人才、技术创新型人才和企业创新型人才。创新领军人才培养工程的主要任务是:依托我省重大科研和建设项目、重点学科和科研基地以及国际学术交流与合作项目,集成资源、加大投入、创新机制,力争用五年左右时间,培养和引进一批在原始创新方面有重大发现、在技术创新方面有重大发明、世界级的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和创新骨干团队,打造我省创新人才高地。

  专利战略推进工程。为打破国内外专利壁垒,促进科技创新、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实施以企事业单位为工作重点的专利战略推进工程。主要内容包括:实施专利战略推进计划,推动专利工作与相关行业、企业的科研、生产、经营有机结合,进一步发挥专利制度在促进科技创新与经济发展中的积极作用;组织实施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引导工程,深化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工作,培育长春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成为国家示范性知识产权优势中小企业集聚区;加强专利信息平台建设,全面提升企事业单位专利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推动专利创造、促进专利运用、加强专利保护、完善专利管理体制;建立并扶持一批省级专利产业化基地和专利试点示范园区,大力发展专利产业,引导和推动各类科技园区把专利产业纳入区域经济发展的重点和园区经济发展的着力点,提升产业层次。

  (三)组织实施重大专项

  重大科技攻关专项。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科技需求和产业竞争力提升,通过政府引导,集成优势科技资源,组织实施重大科技攻关专项计划和十大科技攻关项目,尽快取得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含量高、产学研结合、产业化目标清晰的关键共性技术,进一步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提供技术支撑。

  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专项。通过政府计划引导,调动和集成各类资源,转化一批符合产业发展方向,技术先进适用,实施后具有较大市场需求、2-3年内能够达到相当的生产规模并实现较大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且具有重大影响的,技术水平达到国内领先以上国内自主创新成果或达到国际先进以上国外引进的科技成果,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和传统产业技术水平提升。

  特色产业基地(园区)建设专项。围绕重点企业竞争力提升,在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电子信息等新兴产业重点领域,以引导产业集聚、提升创新支撑能力为目的,实施高新技术特色产业基地(园区)建设专项,在关键共性核心技术的研发与转化应用、基础研究和原始创新成果向应用领域延伸等方面设置重点研发课题,重点建设汽车电子、汽车零部件、生物医药、中药等10个国家级特色产业基地(园区),积极创建现代农业、特色生态等若干个省级特色产业基地(园区)。开发一批支撑特色产业发展的重大关键技术和目标产品,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产品和企业。引导特色产业基地(园区)在国内外选择稳定的技术依托,通过共建研发机构、联合攻关等形式共同推进成果转化,拉长产业链,提升特色产业基地(园区)综合竞争力。

  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专项。以长吉图开发开放先导区内创新能力强的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及若干园区为重点,加强科技企业孵化器、科技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生产力促进中心、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平台、科技文献平台等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完善平台服务功能,扩大平台服务规模,提升平台服务能力,使各类科技创新平台成为全省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强化以产业技术创新联盟为主体推动官产学研联合共建科技创新平台的模式,集中全社会各方资源,使科技创新平台成为推动全省科技创新及资源流动的共享平台。到2015年末,建成100个省级企业科技创新中心(含工程技术研究中心);300个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20个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50个省级重点实验室;重点建设10家业务特色鲜明、创新服务水平较高、具有较大规模的科技创业服务机构。

  长吉图科技合作专项。完善省部工作会商机制,积极争取科技部各类科技计划、政策支持。加强与中国科学院合作,推动《院省联合推进长吉图开发开放先导区建设技术创新合作协议》的实施。充分利用各类科技展会,广泛进行科技交流合作;设立引导计划,吸引域外科技创新机构或企业以各种形式来我省开展研发活动。实施《长吉图国际科技合作规划(2010年—2015年)》,以长吉图开发开放先导区内创新能力强的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及园区为重点,加强中俄科技园、中白科技园等10个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建设。积极争取国家专项、政府间项目、国外基金等支持,通过政府引导与支持,推动各类科研机构、科技企业与东北亚、欧美、独联体各国开展科技合作与交流,建立健全长吉图地区国际科技合作体系,提升长吉图区域在全国国际科技合作格局中的地位。抓住各大展会机遇,进行科技交流与对接,促进优势技术和高新技术产品出口。

  科技创新政策法规体系建设专项。围绕《规划》的实施,修订《吉林省科技进步条例》,从产业技术发展、投融资、财政资助、税收优惠、激励、人才队伍建设、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加强经济政策和科技政策的相互协调,构建激励自主创新协同一致的政策体系。注重科技经济政策制定的系统研究。加强对科技政策法规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评估,促进依法行政和管理。到2015年末,基本建成有吉林特点的区域创新体系。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对地方科技工作的指导

  各级政府要牢固树立“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重要思想,切实把科技进步与创新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作为关系全局的大事来抓,努力为科技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抓好科技进步统计监测,完善地方科技工作考核和评比制度,全力推动县域知识产权工作的政策落实、资金支持和相关培训,健全对党政领导干部推动科技进步工作的绩效考核制度。加强计划引导和政策激励,调动和集成社会各方力量,激发广大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自觉推进科技进步。加强星火计划、火炬计划、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等各类计划实施,通过项目带动,培育一批产业化龙头企业,打造一批科技创新产品和品牌,形成一批区域特色优势产业,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和产业竞争力。加强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依托星火专家大院和农村科技特派员,开展农村科技创业指导,推动农村实用科技人才创新创业。加大农业科技信息化建设和农民技能培训力度,尽快培养一批农村科技明白人和致富带头人。

  (二)深化科技管理体制改革

  完善适应市场经济条件和自主创新要求的科技管理体制,建立部门之间、地方之间、部门与地方之间统筹配置科技资源的协调机制,提高组织实施重大科技项目和科技示范工程的能力。加强和改进科技计划管理,完善科技发展计划体系,强化科技计划对行业创新、企业创新引导作用的发挥。完善重大科技项目招投标制度,建立健全科技评估评价制度、科技信用制度和科技经费使用制度,进一步完善科技成果奖励制度。

  (三)加快创新创业人才队伍建设

  深入实施人才强省战略,从培养、引进、使用三个环节,重点加强高科技创新领军人才、高级技能人才和创新创业管理人才队伍建设。以重大科技任务培养和凝聚创新人才,造就一批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健全培养选拔高级专家的制度体系,完善人才激励机制和科技评价体系,使大批优秀拔尖人才得以脱颖而出。积极吸引国内外高层次人才特别是掌握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技术的海外留学人员创新创业。拓宽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企业之间人才相互流动的渠道,鼓励和支持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的科技人员到企业兼职进行技术开发。鼓励企业与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共同培养技术与管理人才。允许国有高新技术企业对技术骨干和管理骨干实施期权等激励政策,探索建立知识、技术、管理等要素参与分配的具体办法。支持企业吸引和招聘外籍科学家和工程师。鼓励企业培养各类高技能人才。

  (四)建立完善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

  建立政府科技投入稳定增长机制。依法落实有关增加科技投入的各项规定,确保各级财政科技投入增长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尽快形成以公共财政投入为引导的多元化、多渠道、高效率的科技创新投入体系。优化财政科技经费投向,主要支持应用基础研究、社会公益研究、前沿技术研究、重大关键共性技术攻关以及科技基础条件建设和科学技术普及。

  建立科技创新市场投入机制。用足用好各项财税优惠政策,引导、鼓励大中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民营科技企业增加对研究开发活动的投入。拓宽投融资渠道,对科技产业化项目实行贷款贴息,进一步扩大科技贷款规模。改善对高新技术企业的信贷服务和融资环境,加大对高新技术产业化的金融支持,培育和发展支持高新技术产业的创业投资和资本市场。

  (五)加大科学技术普及力度

  大力发展创新文化,提高全民科学文化素质。加强各级干部和公务员的科技培训,抓好未成年人、农民、城镇劳动人口的科学普及工作。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科普投入机制。加强科普场所建设与管理,提高科普场馆运行质量。建立科研院所、大学定期向社会公众开放制度。充分发挥新闻出版、广播电视、互联网等传播媒体的作用,在全社会大力弘扬科学精神,宣传科学思想,推广科学方法,普及科学知识,进一步形成讲科学、爱科学、学科学、用科学的社会风尚,构建有利于创新人才成长的文化环境,形成宽松和谐、健康向上的创新文化氛围。加强科研职业道德和科研诚信建设,遏制科学技术研究中的浮躁风气和学术不良风气。

  (六)加强规划的组织实施

  实施吉林省科技发展“十二五”规划,涉及面广,要求很高,要加强统筹协调,确保各项任务的落实。加强对《规划》落实工作的具体指导,研究解决重点工作任务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组织协调地方、部门及社会力量,共同推进规划的实施。加强规划实施过程中的跟踪、协调和评估管理,健全科技进步和科技创新能力统计监测、评价和通报制度,及时、准确地反映全省各地科技进步动态、创新能力建设和规划实施情况,通过中期评估,分析规划实施效果,适时调整规划内容,完善政策保障措施。加强部门合作,逐步探索建立部门磋商机制,共同解决有关科技创新的重点问题,推动各部门以合作的方式积极争取国家相关部委的科技创新支持和政策试点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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