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和跃代表:
您在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在西部盐碱地和查干湖治理中大规模推广使用华翔益生菌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政府将华翔益生菌新技术,在提升查干湖水质,治理盐碱地和查干湖流域面源污染,保护黑土地发展生态农业项目上大规模推广应用,并将华翔益生菌新技术的推广应用,纳入吉林省‘十四五’规划”建议
2019年10月,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呈报了“益生菌剂在盐碱地治理及其它污染治理应用研究报告”。2019年11月27日,按照省政府领导同志的批示要求,省农业农村厅会同水利、生态环境、住建等部门就益生菌剂推广应用可行性等方面组织专家进行了认真调研和深入研讨,专家论证提出了三方面的建议。华翔公司又进行了深入细致的应用研究,继续进行了多方案的试验,同时进行示范和推广。根据2020年试验示范布点及表现,呈现出降解盐碱、提高化肥利用率、提地温、促生根、促早熟功效、抗重茬、改良土壤等功效。同时,根据省农业农村厅的具体指导意见,企业已经在农业农村部进行了肥料产品登记;乳酸菌复合微生物菌剂产品经华翔(吉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通过生产工艺的优化降低生产成本及让利,价格由原来的35元/kg下降到20元/kg,减化肥50%成本与加施华翔益生菌成本基本持平;在省农业科学研究院、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等科研单位和农业技术推广单位进行了试验、示范和推广,试验示范推广总面积2319公顷。
在查干湖治理方面,省生态环境厅相继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比如推进污水处理设施和污水管网建设,在湖区周边开展生态修复,组织开展查干湖氟化物和底泥问题研究,会同水利、林草等相关部门推进实施查干湖治理保护等工作,截至目前,各项工作均取得了积极进展,查干湖水质得到初步改善,查干湖生态环境有序恢复。
综合相关工作进展情况及代表《关于在西部盐碱地和查干湖治理中大规模推广使用华翔益生菌的建议》中相关内容,益生菌剂(乳酸菌复合微生物菌剂)在盐碱地治理及其它污染治理应用前景较好,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前瞻性,对于治理盐碱地、土壤修复、污染治理、提升查干湖水质,是一项创新生物技术工程,是一种绿色健康的新型微生物益生菌剂。
为更好的实现益生菌剂(乳酸菌复合微生物菌剂)的大面积推广使用,提出如下工作建议。
(一)明确作用机理。一项技术能让农民接受、社会认同,必须是一项成熟的推广技术,必须经过反复试验、大面积试验予以验证。建议企业加强与农业及环保相关科研、教学、推广等单位合作,进一步明确作用机理的问题,为下步大面积推广提供坚实理论基础和科学依据。
(二)进行权威论证。2021年农业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目录已于2021年1月份发布。建议企业将此技术进行第三方论证,在第三方权威论证基础上,专家审定通过后,将此技术列入2022年全省农业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目录。
(三)开展规模示范。结合黑土地保护工程实施,2021年进行益生菌更大规模的示范,以取得更全面的效益指标和更准确的试验数据。同时,地方政府可根据相关研究和评估成果,结合当地自然条件等实际情况,将益生菌作为改善水环境的一个重要措施,应用于水污染防治工作。
二、关于“政府引导企业加强与相关科研应用部门的合作培训,进行该技术应用的技术指导培训和应用服务,确保达到预期效果”的建议
下一步,省农业农村厅将与省科技厅共同帮助企业联系省内农技推广单位和相关领域知名专家,引导企业加强与农业及环保相关科研、教学、推广等单位合作,进一步开展益生菌剂改良盐碱和治理水体污染试验研究,解决作用机理不清的问题,探索有效施用方法,为大面积推广应用提供科学依据。
三、关于“盐碱地用该技术种植水稻或其它农作物等头三年政府适当给予补贴”的建议
目前,农业农村部门承担的中央黑土地保护和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中含有开展土壤改良的项目建设内容,中央和省级财政给予一定的补助。但在是否实施土壤改良工程、采取何种改良技术和方式、施用何种产品以及补助方式和标准等都是由试点县根据实际需要确定的。企业可以运用市场化方式,积极对接有关市县,充分展示推介有关产品,根据当地具体政策享受财政补助。
四、关于“政府在西部地区给予企业相关优惠和支持政策”的建议
今年年初,为创新财政资金使用方式,引导社会各类资本投资土壤污染防治,我省设立了吉林省土壤污染防治基金,初始自给规模为3-5亿元。按照《吉林省土壤污染防治基金管理办法》(吉财资环〔2021〕88号)第四章“支持范围”第十二条第三“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技术研发、工程设计和施工等相关产业发展”给予支持,益生菌技术所属企业可视申报条件申请土壤污染防治基金项目。
省生态环境厅将对华翔益生菌改善水质的作用进行跟踪,对使用华翔益生菌进行土壤修复和水污染治理地区,适时进行调研考察,对地方政府或相关单位在使用华翔益生菌过程中,确认在改善水质方面取得实实在在效果的,我厅将加大支持力度,并建议各地多措并举,强力推进水污染防治工作。
感谢您对我省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以及对涉农企业的关心和支持。下一步,我厅将与相关厅局继续认真履职尽责,采取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推动我省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工作,支持涉农企业发展。诚恳希望您对我省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工作给予关注和支持,并欢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吉林省科学技术厅
2021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