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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科技厅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1年重点任务推进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 2021-04-07 09:35:00 来源:

  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和《全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计划总方案》总体安排,督促指导各单位推进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1年度工作任务落实,制定本工作方案,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重点任务
  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健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领导责任、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建立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大力推动科技创新,持续加强基础建设,全面提升本质安
  全水平。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一是集中开展学习教育。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季度至少安排1次专题学习。二是深入系统宣传贯彻。厅安委办将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省安委会会议精神纳入宣传工作重点,部署开展经常性、系统性宣传贯彻和培训活动。结合组织“安全生产月”、“白山松水安全行”活动,积极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三是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落实《吉林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健全定期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及隐患排查制度,切实消除盲区漏洞。
  (二)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一是提高安全管理能力,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本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法定责任。二是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落实风险防控措施。三是督促各单位加大安全投入,重点用于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
  (三)城市建设安全整治。将“城市建设安全整治”工作纳入《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2021年度项目指南》中,设立“城镇化与城镇发展”项目类别,通过研发项目支持参与城市建设安全整治任务。
  (四)工业园区等功能区安全整治。鼓励并优先支持工业园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2021年度项目指南》中的项目,推进工业园区等功能区安全整治。
  二、实施步骤
  省科技厅将按照省安委办通知要求,分阶段推进实施整治工作。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要求部署厅系统各单位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第一阶段:制定方案。1月14日前制定完本厅工作方案。
  第二阶段:审核方案。1月15日前向上级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报送本厅工作方案。
  第三阶段:推进项目实施。按照科技项目实施一期三年的特点和管理要求,2021年底,通知项目实施单位上报阶段性进展情况。
  三、工作要求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做好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要性,强化主线意识,强化领导责任,确保专项行动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二要加强工作保障和协同推进。我厅将加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人员力量,为推动三年行动开展提供必要的工作保障,充分发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牵头抓总、督促协调、统筹推进作用,重点推进各单位层层压实专项整治责任,确保全厅系统三年行动扎实有效推进并取得实效。
  
                                 吉林省科学技术厅
                                 2021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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