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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科学技术厅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 2017-12-27 14:46:00 来源: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物质消费水平大幅提高,我国生活垃圾产生量迅速增长,环境隐患日益突出,已经成为新型城镇化发展的制约因素。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生活垃圾处置原则,科技厅实施生活垃圾分类,不仅有利于改善工作和生活环境,促进资源回收利用,而且对于推动厅系统普遍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具有重要的示范引领作用。为切实推动我厅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26号)和《关于推进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国管节能〔2017〕180号)文件精神,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体系,充分发挥厅机关示范引领和带头作用,逐步建立厅机关生活垃圾分类的常态化、长效化机制。

  (二)工作目标。2017年底前,厅机关各处室率先实现生活垃圾强制分类。

  二、垃圾分类要求

  按照“干湿分离”的原则和有害垃圾、餐厨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四分类”要求进行分类。

  (一)有害垃圾

  1.主要品种。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投放到厅机关一楼楼梯缓台处的废旧电池回收桶中),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及其包装物等。

  2.投放收运。按照便利、快捷、安全的原则,设立专门场所或容器,对不同品种的有害垃圾进行分类投放、收集、暂存,并在醒目位置设置有害垃圾标志。对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39号)的品种,按要求设置临时贮存场所。要将有害垃圾交由具备资质的机构进行收运处置,根据有害垃圾的品种和产生数量,合理约定收运频率。

  (二)餐厨垃圾

  1.主要品种。公共机构食堂产生的剩菜剩饭、骨头、菜根菜叶、果皮等餐厨垃圾。

  2.投放收运。设置专门的密闭容器单独存放,明确专人清理,避免混入废餐具、塑料、饮料瓶罐、废纸等不利于后续处理的杂物。机关服务中心建立台账制度,记录餐厨垃圾数量、去向,要将其交由辖区合法的餐厨垃圾专业机构进行回收处理,做到“日产日清”。

  (三)可回收物

  1.废弃电器电子类产品

  (1)主要品种。包括废弃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扫描仪、投影仪、电视机、空调机等。

  (2)投放收运。严格废弃电器电子类资产管理,建立台账制度,记录电器电子类资产数量、去向。电器电子类产品超过规定使用年限或经专业技术部门鉴定无法修复的,履行资产处置程序后,交由具备资质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进行环保回收处理,对废弃电器电子类产品进行统一回收处置,并符合保密规定和要求。

  2.其他可回收物

  (1)主要品种。包括:公开发行的废旧报刊书籍,废塑料,废包装物,废旧纺织物,废金属,废玻璃等。

  (2)投放收运。应当根据可回收物的种类和产生量,设置专门容器或临时存储空间,实现单独分类、定点投放,必要时可设专人分拣打包,做到标识明显。要与专业回收企业合作,构建集中管理、规范高效的废旧商品回收网络,将可回收垃圾纳入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渠道。涉密废旧文件资料,按照保密规定和要求进行收运处置。

  (四)其他垃圾

  1.主要品种。包括卫生纸、餐巾纸、烟头、果皮果壳等不可回收垃圾。

  2.投放收运。在办公室和公共区域按照可回收垃圾、其他垃圾配置分类垃圾桶,引导干部职工形成主动分类、自觉投放的良好习惯。

  三、实施步骤

  (一)健全组织机构

  成立吉林省科学技术厅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办公室,设在科技厅办公室,付帅兼任办公室主任,李明富任副主任,工作人员为钟志飚、张耀波和李剑平,与机关服务中心和机关各处室共同配合做好垃圾分类各项工作。

  (二)具体工作

  1.完成各类垃圾收集容器调查摸底工作。本着省直机关生活垃圾回收容器由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制定、统一发放”的原则,厅办公室根据实际需求摸清了我厅垃圾回收容器数量,并于9月19日向省节能办申报了有害垃圾、餐厨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4类垃圾收集容器数量(办公室用垃圾收集容器76个,8个卫生间用垃圾收集容器16个,食堂及室外存放垃圾的收集容器8个),利用省节能办指定的专业化的垃圾回收服务公司免费承担我厅各类垃圾的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工作,保证所设置的垃圾收集容器密封性好、标志明显、节能环保,做到易分类投放、易回收拉运。

  2.制定实施方案。根据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制定下发的生活垃圾回收总体实施方案,结合我厅工作实际,制定省科技厅生活垃圾回收工作实施方案,并按规定时间报送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备案。

  3.实施宣传教育工作。厅机关按照国家和我省垃圾分类工作部署和要求,采取不同形式在干部职工中集中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宣传,重点宣传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意义和生活垃圾的分类有关要求,强化意识提升,培养生活习惯,营造良好氛围。

  4.具体组织实施。明确管理责任,协调相关部门,按照生活垃圾分类要求,于12月底配备完善回收设施设备,设置明显标识,实现生活垃圾能够按照分类定点投放,统一回收处置。机关服务中心要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台账,重点对有害垃圾、餐厨垃圾、废弃电子类垃圾的数量、去向等进行登记、建立台账、分类造册。

  5.完成检查验收工作。厅机关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行自检自查,随时迎接省公共机构节能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我厅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行检查。

  6.总结完善工作。12月末,厅机关结合自检自查和集中检查情况,进行查缺补漏、整改完善。

  四、工作保障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协调配合。要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将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加强组织领导,抓好协调配合,形成齐抓共管、各尽其职的工作格局。

  (二)抓好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 厅机关要充分利用好微信群、QQ群和厅机关大屏幕等多种宣传手段,加强对垃圾分类的宣传介绍,普及垃圾分类知识。要从节约能源资源、留住绿水青山、建设生态文明的高度,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增强生态道德意识,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从身边做起、从点滴做起,减少一次性用品的使用,从源头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养成主动分类、自觉投放的行为习惯,形成垃圾分类“人人有责、人人尽力、人人作为”的良好氛围。

  (三)明确责任分工,抓好工作落实。建立责任机制,科技厅办公室负责宣传、监督和检查,机关各处室应按照要求自觉投放各类垃圾。建立激励和约束机制,及时总结推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为下一步在我厅各直属单位广泛实施垃圾分类打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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