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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科学技术厅安全隐患防范重点
发布时间: 2016-11-30 16:57:00 来源:
  

吉林省科学技术厅安全隐患防范重点 

 

  为有效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积极主动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结合厅机关和直属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吉林省科学技术厅安全隐患防范重点》,希望厅系统各单位遵照执行,认真排查隐患,确保全厅安全生产工作顺利实施。 

  一、人员密集场所防范重点 

  1.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防火防烟分区设置是否符合有关消防技术标准。 

  2.火灾自动报警、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防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运行以及消火栓、灭火器材、消防安全标志是否符合规定。 

  3.公共区域的外窗上是否安装金属护栏,影响安全疏散和灭火救援。 

  4.是否存在安全出口上锁,在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疏散楼梯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的散障碍物或采取其他形式锁闭、封堵。 

  5.自动消防设施是否经年度检测合格。 

  6.建筑外墙门窗上是否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7.室内装饰装修材料防火性能是否符合要求。 

  8.是否存在堵塞、占用防火间距、堵塞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从事经营活动的,是否在消防车通道安装栅栏等影响消防车进行灭火救援行动。 

  9.是否存在违反消防安全规定,使用、销售、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或进行电、气焊作业及违章用火、用电、用油、用气。 

  10.是否存在消防安全责任制不落实,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消防安全制度不健全,未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展开演练和防火巡查。 

  二、易燃易爆物品防范重点 

  1.选址地点、平面布局是否合理,周围建(构)筑物与化工装置、内部建(构)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是否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 

  2.建筑耐火等级、泄压面积是否满足要求。 

  3.消防水源、消防车通道及灭火器材配备是否到位。 

  4.农业机械生产车间、计算机房、实验室等场所是否采取保障安全的技术措施。 

  5.消防安全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否落实,消防档案是否建立。 

  6.是否设置醒目的消防安全标识、警示标语。 

  7.重点操作人员是否经过消防专业培训,对灭火器材和单位内部消防设施是否熟悉。 

  8.是否制定灭火及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进行演练。 

  三、物资集中场所防范重点 

  1.选址地点、平面布局是否合理,周围建(构)筑物、内部建(构)库房之间的防火间距是否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 

  2.消防水源、消防车通道及灭火器材配备是否到位,固定消防设施是否保持完好有效。 

  3.消防安全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否落实,是否制定灭火及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 

  4.LED、实验室等用电设备是否定期进行检测,是否在重点部位和场所设置醒目消防安全标识、警示标识标语。 

  四、电气线路防范重点 

  1.严格落实电气消防安全责任,明确本单位(场所)的电气消防安全责任人。 

  2.严禁无证电工从事电气工作。 

  3.严格落实每日防火检查,并结合实际组织夜间专人或值班人员进行防火巡查。 

  4.照明灯具和配电设备应远离可燃物。 

  5.严禁使用电炉、电热杯、电饭煲、电吹风、“热得快”等电热器具,应设置用电超载保护装置。 

  6.应按操作规程定期清除电气设备、电气线路,变(配)电室不得放置可燃物品。 

  五、建筑消防设施防范重点 

  1.消防供水设施补水、防冻措施是否正常完好,消防水箱工作运转是否正常。 

  2.火灾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系统是否符合要求,应急照明灯宜设置在墙面上或顶棚上,安全出口标志宜设在出口的顶部,疏散走道的指示标志宜设在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并且外观完好、安装牢固,无遮挡,状态指示灯工作正常。疏散指示标志上疏散方向应符合要求,指示方向应正确清晰。切断正常供电电源,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应能正常工作。 

  3.灭火器放置地点,型号及数量要符合设计要求,查看生产日期、维修标志、外观及压力表,核对使用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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