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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科技厅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2021年第1次会议召开
发布时间: 2021-01-08 16:09:00 来源:

  1月8日,省科技厅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2021年第1次会议在厅机关召开,副厅长、一级巡视员陈维友主持会议并讲话。会议深入贯彻省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及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双节”期间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工作要求,全面总结2020年厅系统疫情防控工作,分析研判了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并对下一阶段疫情防控任务作出部署。

  会议指出,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省科技厅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积极做好疫情防控科研攻关和厅系统疫情防控工作,在全体干部职工的不懈努力下,实现了零感染的防控目标,为全省疫情防控、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了重要贡献。

  会议强调,近期全球新冠肺炎疫情呈持续上升态势,国内多个省份出现新冠肺炎本地新增确诊病例,疫情防控形势十分严峻。同时,春节临近,外出学习、工作人员放假返乡,人员大规模流动聚集加大疫情传播风险和防控难度,要时刻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坚决克服麻痹思想、松劲心态,坚持常态化精准防控和局部应急处置有机结合,毫不放松地抓好下一阶段的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会议就下一步厅系统疫情防控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要减少人员聚集活动,坚决落实省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要求,加强大型会议活动规范化管理,组织小型会议、现场考察、调研学习等活动时,应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逐人测温登记,做好会场消毒工作,人员尽量间隔就座、全程佩戴口罩。二是要减少不必要的外出活动,减少“两节”期间人员流动和聚集,倡导元旦、春节期间不出省过节;人员减少非工作必须的出行,避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离开长春市前必须报本单位批准。三是要严格执行省市防护措施,厅系统干部职工亲属从外地返回长春,应严格执行国务院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分区分级管理规定及要求,严格落实省市和所在社区要求,共同居住生活的亲属从中、高风险地区返回前必须报备,并落实隔离检测措施;干部职工如出现咳嗽、发热等症状时,应及时报告、就医。四是要严格办公场所管理。继续坚持办公室、会议室、食堂等场所的定期通风、消毒制度,指定专人监督落实;加强对电梯、楼梯、门把手等高频次接触物体的表面清洁和消毒;加强外来人员管理,做好体温测量、信息登记和健康码验证工作,减少无关人员出入办公场所。

  厅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厅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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