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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新型研发机构实施意见正式出台
发布时间: 2018-12-04 13:59:00 来源:

 

为进一步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推动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的若干意见》,突破传统科研机构体制束缚,推动创新驱动产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更好地服务和支持区域和产业创新,近日《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新型研发机构发展的实施意见》正式出台这个意见带有方向性、引领性作用,不仅为破解科技与市场两层皮”问题提供了可行路径,也为加快培育“科研产业”起到很好的推动作用,代表着当今科研机构发展的最新方向,是一个具有代表性、时代性的文件。

近年来,世界多国又形成了一轮新型研发机构的发展热潮,旨在加速科技的商业化,抢占新兴产业发展先机,我《实施意见》对标国内新型研发机构最新模式和运行机制,明确了我省新型研发机构功能定位建设运行支持政策、激励措施等内容,针对性、精准性和操作性都比较强。一是新型研发机构“新”在体制机制。新型研发机构作为有效盘活资源的平台,运营激励机制活形成市场主导与政策引导双向拉动科技创新强大引擎,推行市场化运作,普遍采用团队控股、年薪制、薪酬激励、动态考核等管理制度,将释放人才和研发团队巨大创新活力二是新型研发机构“新”在开放力度。在全球视野按国际惯例吸引国内外高端创新人才和团队,通过开放合作集聚利用国内外优质创新资源,推动项目多方协同攻关,形成从上游源头创新到下游产业化的全链条合作。三是新型研发机构“新”在服务产业。聚焦我省“一主、六双”产业空间布局,在节能新能源与智能网联汽车、先进轨道交通装备、现代中药、生物医药和高性能医疗器械、卫星、通用航空、精密仪器与装备、大数据、人工智能与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新能源、现代农业等领域,以及未来颠覆性技术领域,重点依托长春新区、国家级开发区、农业科技园区、可持续发展实验区等区域和创新型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培育引进一批新型研发机构。

在意见落实过程中,要着力抓好“四个强化”。一强化分类管理,根据企业定位和绩效评价,对企业自建、高校创办和政府支持不同方式成立的研发机构,实行差异化管理和政策支持。二是强化市场导向,积极引导新型研发机构从市场需求出发,建立多渠道的投入机制、开放型的创新机制、合同制的研发机制、绩效式的分配机制,确保研发有需求、发展有活力、供给有市场。三是强化造血功能,新型研发机构的生命力在于它一头连着市场需求,一头连着科技资源,要鼓励研发机构主动对接资本市场,引进企业和社会资金孵化科研项目,推动研发项目可持续发展,形成自我“造血”能力。四是强化人才保障,严格兑现人才优惠政策,优先支持申报国家和省级人才计划,支持新型研发机构引进创新创业团队和高层次人オ,打造一支高水平、稳定的技术研发团队。(法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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