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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吉林省第二批雏鹰、瞪羚、独角兽企业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5-08-21 10:53:00 来源:

  

各有关单位:

  按照《吉林省雏鹰、瞪羚、独角兽企业评价办法(试行)》要求,经企业申报、有关单位推荐、形式审查和专家评审等程序,认定长春爱思钛克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等112家企业为雏鹰企业、长春市视码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等190家企业为瞪羚企业(详见附件)。

  有效期从即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

 

  附件:1.吉林省第二批雏鹰企业名单

              2.吉林省第二批瞪羚企业名单

 

 

  吉林省科学技术厅   

  2025年8月21日     

 

初审:杨松川

复审:高俊兴

终审:鲍成胜

附件1:吉林省第二批雏鹰企业名.xlsx
附件2:吉林省第二批瞪羚企业名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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