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省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规范化管理,按照《吉林省技术转移示范机构考核评价办法(试行)》,依据单位申请和机构经营状况,取消以下11家单位省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资格:
1.吉林正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长春市科技信息研究所
3.吉林省创新创业孵化产业园有限公司
4.辽源东北袜业研发科技有限公司
5.吉林省东方卓达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6.禾芫科技孵化器(长春)有限公司
7.吉林省科企技术转移转化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8.吉林省天邦菁华知识产权运营服务有限公司
9.吉林省富甲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10.长春交泰科技孵化器有限公司
11.辽源市众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特此通知。
吉林省科学技术厅
2025年8月15日
初审:杨松川
复审:高俊兴
终审:鲍成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