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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长白山实验室2025年度第一批科技创新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5-05-30 11:23:00 来源:
  
各有关单位:
  根据《长白山实验室建设方案》《吉林省实验室管理办法(试行)》《吉林省实验室专项经费管理使用规则(试行)》《吉林省实验室常态化工作指引》《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吉林省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现将长白山实验室2025年度第一批科技创新项目(以下简称长白山实验室项目)申报指南予以公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本指南只受理非涉密项目申报,申报材料和附件材料严禁出现“X密”“内部”“非公开”等字样。长白山实验室项目指南聚焦汽车材料、新型化工材料、光电信息材料、生物医药材料、未来材料等新材料领域产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成果转化及产业化项目,并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报单位根据指南方向的研究内容以项目形式组织申报,项目可下设课题。项目应整体申报,须覆盖相应指南方向的全部考核指标。项目设1名负责人,每个课题设1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可担任其中1个课题的负责人。
  (二)项目申报单位应为省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条件,鼓励高校、科研单位、企业以产学研形式联合申报。吉林省外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应联合省内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共同申报。
  申报单位为高校、科研单位等非企业单位的,必须与企业合作并签署合作协议,项目成果必须在吉林省域内转化应用。合作协议应包括合作方式、任务分工、经费投入、知识产权归属等内容,并加盖公章。协议内容将作为任务书依据,原则上不得更改。
  (三)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完成项目所需的相关学术背景、科研及产业化能力,以及完成项目所需要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
  (四)申报项目具有良好的前期工作基础。制定的技术方案应围绕新材料产业发展需求,具有原创性、引领性,能够形成自主知识产权,且内容重点突出、产业化路径明确、实施计划详实、预算安排合理。
  二、组织形式
  (一)长白山实验室项目在吉林省科技厅指导下,由长白山实验室负责评审立项、组织实施,并参与项目形成的知识产权权益分配。
  (二)确定立项的项目需与长白山实验室签订项目任务书。
  三、申报立项
  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和纸件申报并行的方式,网上申报材料与纸件申报材料一致,主要包括项目申报书、经费预算书、合作协议等。
  (一)材料填报
  1. 网上填报。项目申报人登录吉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s://www.jlkjxm.com/),进行网上填报、上传相关材料后完成提交,并经推荐单位审核推荐后下载打印纸件申报书及附件,一式2份装订成册,报送推荐单位。申报单位应认真核对申报材料,并对真实性负责,信息提交后不予修改,如填报有误,后果自负。
  2. 审核推荐。中省直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对本单位申报的项目进行审核推荐;各市(州)、县(市、区)、国家级高新区等科技管理部门、财政管理部门对辖区内企业和省直以下事业单位等申报的项目进行审核推荐。推荐单位在纸件申报书中加盖公章,出具正式推荐公函(附推荐项目名单)。推荐单位应对项目牵头单位、参与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及团队成员是否存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进行审核,并对推荐项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的,要按照有关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3. 报送申报材料。推荐单位汇总所推荐项目的纸质申报材料,连同正式推荐公函(一式2份,加盖公章的红头文件),报送至长白山实验室,无正式推荐公函,不予受理。
  4. 申报时间。网上申报受理时间为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6月17日16时,在线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19日16时,纸件受理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23日16时(如果采用邮寄方式,以快递寄出时间为准,长白山实验室联系人及地址见本文第六部分)。
  (二)项目评审
  长白山实验室组织专家采取会评方式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论证,根据专家评分(财务评价不合格一票否决)确定拟支持的项目。
  (三)签订任务书
  项目任务书应有明确的计划安排,指标应不低于指南要求并可考核、可量化。实验室将对项目进行中期考核和结题验收,对于没有按时达到预期目标或进展缓慢的项目,实验室按有关要求终止项目。
  (四)项目执行期
  项目执行期一般为三年,自项目任务书签订日起算。
  四、注意事项
  (一)拨款信息采集
  项目申报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填写《拨款信息采集表》,务必确保信息准确无误,立项后项目经费按此拨付。因填报信息错误导致经费无法拨付的,由项目申报单位承担责任,并按项目撤销程序办理。
  (二)申报书填写
  项目申报单位应认真填写项目申报书,申报书相关内容将作为项目任务书签订、项目验收、绩效考核的依据,原则上不得修改。
  五、有关要求
  (一)限项要求
  按照《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2025年度项目指南》《吉林省实验室管理办法(试行)》《吉林省实验室常态化工作指引》等有关要求执行。
  (二)科研诚信要求
  项目牵头单位、参与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及团队成员应符合科研诚信管理要求,不在禁止承担或参与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财政性资金支持的科技活动期限内,并遵守科研诚信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范。在项目申报前,项目牵头单位应对项目负责人和项目团队成员进行科研诚信审核,并组织签订科研诚信承诺书。在项目推荐前,项目推荐单位应对项目牵头单位和项目参与单位进行科研诚信审核,并组织签订科研诚信承诺书。
  (三)科技安全要求
  项目承担单位为科技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严格执行科技安全领域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相关政策,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确保项目安全、有序实施。
  (四)企业申报要求
  作为申报单位或联合申报单位的企业,2023年度R&D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应不低于1%(科技服务类企业或研发投入超1000万元的企业不做此要求)。企业成立不满一年的,按实际成立时间计算,企业应提供税务部门核实的数据或审计报告或其它相关材料为证。企业牵头申报或参与联合申报的项目,财政资金资助比例最高不超过总经费50%,其余资金由企业自行筹措足额到位。
  六、联系方式
  (一)长白山实验室:马宇鹏;
  电话:13943017027;
  地址:长春市高新区飞跃路与蔚山路交汇长白山实验室C栋。
  (二)系统技术支持:沈博;
  电话:0431-89101560;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 - 11:30     下午:13:30 - 17:00
 
  附件:长白山实验室2025年度第一批科技创新项目申报指南
 
 
  长白山实验室   
  2025年5月30日  
 
初审:陈延光
复审:高俊兴
终审:付帅
附件:长白山实验室2025年度第一批科技创新项目申报指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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