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吉林省国家科学技术奖储备,提前谋划、提前布局,现面向各有关单位,对拟于近年通过我省提名参评国家科学技术奖的项目情况进行摸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种类
最高科学技术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和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
二、征集原则
1.项目(人选)必须符合《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1号)和《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办法》(国科发奖〔2023〕225号)的有关要求。
2.同一候选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项目(含创新团队)的完成人,原则上拟申请项目的第一完成人需以负责人身份获得过省科学技术奖一等奖或以上奖励。
3.项目的材料不得含有任何涉密内容。
三、相关要求
1.推荐程序。请各有关单位于2024年12月6日前将项目信息汇总表纸件加盖推荐单位公章报送至省科技厅奖励处。
2.材料准备。请各项目(人选)按照《2023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要求,撰写提名书及相关附件材料,并准备好纸质材料及答辩用PPT。
3.材料报送。请各推荐单位将纸质材料和答辩用PPT于12月13日前报送至省科技厅奖励处,纸质材料包括提名书原件一份,签字盖章齐全,主件、附件应一并左侧双钉装订,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1.拟申报国家科技奖项目基本信息表
2.2023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
吉林省科学技术厅
2024年12月4日
初审:张梅
复审:高俊兴
终审:付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