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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再次公开征集2025年度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工业高新技术领域项目指南建议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7-10 09:29:00 来源:

  

各市(州)科技局,长春新区科技局、中韩(长春)国际示范区科技工信局,梅河口市科技局,各国家高新区科技局,有关企业、高校和科研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国科技大会精神,扎实推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持续推动企业主导的产学研融通创新,现重点面向工业高新技术领域企业再次公开征集2025年度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工业高新技术领域项目指南建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重点面向全省工业高新技术领域龙头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

  二、征集方向

  (一)新制造领域:汽车、轨道交通车辆、卫星制造、工业母机(高端数控机床)、智能机器人、无人机、高端装备等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

  (二)新材料领域:高分子材料、金属新材料、精细化工等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

  (三)新光电领域:光电材料、新型光电器件、高端光电仪器与设备、量子技术研发与应用。

  (四)新一代信息技术(大数据)领域:新一代信息通信、人工智能、元宇宙、高性能计算、区块链、网络安全、文化科技融合等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

  三、项目指南建议有关要求

  (一)须由吉林省内注册的实体法人企业单位提出,企业应经营状况良好,2023年度R&D投入不小于1%。鼓励以产学研合作方式并由企业牵头提出(指南建议第一次征集过程中,企业牵头提出的建议无需重复报送;高校、科研院所牵头提出的指南建议,如拟转为企业牵头提出的,需重新报送);

  (二)应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指南建议应为已完成基础理论创新,技术成熟度高,能够形成样品、样机、原型机或产品,具备应用场景验证的技术,科技成果能够实现本地应用转化;

  (三)应具备创新性,已获得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省科技发展计划等省部级财政专项资金资助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四)需简明扼要、高度凝练、重点突出,不应出现明显限制性要素。

  指南建议经专家论证采纳后,将择优作为2025年度省科技发展计划指南支持内容。

  四、材料报送及联系方式

  请各有关企业按照附件1格式要求,认真组织编写指南建议,按照管理权限由各科技局按照附件2格式要求审核汇总后,于2024年7月14日前发送至指定邮箱(须同时提供盖章扫描版及电子版,不受理纸件和未经推荐项目建议)。

  联系电话:0431-88951855

  电子邮箱:jlskjtgxc@163.com

  

  附件:1.2025年度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工业高新技术领域项目建议

              2.XXX(单位)2025年度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工业高新技术领域项目指南建议汇总表

  

  

  吉林省科学技术厅    

  2024年7月10日      

  

附件1-2.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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