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更好地服务吉林高质量发展,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推动吉林全面振兴率先实现新突破贡献科技力量,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部署和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经过项目需求征集、专家论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标中国工程科技发展战略吉林研究院2024年第二批咨询研究一般项目,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标项目
1.吉林省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的路径及对策研究
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是吉林省以科技创新引领产业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结合创新型省份建设的实践,进一步明确新质生产力的内涵;分析吉林省在科技创新、产业升级、人才培养等方面的现状和挑战,识别制约新质生产力形成的关键因素。着力打通束缚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堵点卡点,围绕这些关键因素,在加大科研投入、推动产业创新升级、优化人才培养机制等方面,结合吉林省实际提出针对性的建议。
2.吉林省“四链”融合提升方略研究
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是构建新发展格局和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的重要举措。明确各链条的发展现状和潜力,通过数据分析和案例研究识别存在的瓶颈;结合吉林省的资源优势和产业特色,在优化产业结构、加大科研投入、创新融资模式、人才引进计划等方面制定针对性策略;通过政策引导和市场机制促进各链条间的协同合作,形成良性互动;建立监测评估机制,通过定期评估“四链”融合效果,确保发展战略的持续优化和升级。通过一系列研究,为吉林省有效推动“四链”深度融合、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3.吉林省未来产业前瞻性布局及对策研究
未来产业是由前沿技术驱动的具有战略性、前瞻性的新型产业,大力发展未来产业,是引领科技进步、带动产业升级、培育新质生产力的战略选择。围绕未来制造、未来信息、未来材料、未来能源、未来空间和未来健康六大方向,提出吉林省未来产业发展方向;综合分析未来技术、市场需求、政策环境、竞争格局和风险机遇等多方面因素,提出吉林省未来产业的发展布局;围绕要素供给、创新协同、场景培育、开放合作等方面,优化未来产业发展支撑体系,完善未来产业发展的保障措施。
4.吉林省人工智能产业创新发展机制及对策研究
人工智能是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重要驱动力量,是推动吉林省人工智能产业创新发展,是贯彻落实创新驱动战略、深入推进“数字吉林”建设的重要举措,是落实省委、省政府超前布局人工智能等未来产业的重要抓手。从吉林省人工智能产业发展现状出发,结合人工智能产业面临的国内外竞争态势,从技术、人才、资金、环境等方面剖析吉林省人工智能产业创新发展的影响因素,比较分析国内外人工智能产业创新发展的关键举措和成功经验,系统分析吉林省人工智能产业创新发展的动力机制、激励机制、融合机制、保障机制,从政府、企业、科研院所等多维度提出推动产业创新发展的对策建议,为加快推动吉林省人工智能产业高质量发展、构建具有吉林特色的现代化产业体系提供理论支持和决策参考。
5.吉林省科技创新政策评价与优化研究
科技创新政策是政府提升科技竞争力运用的工具集合,以政策工具为研究视角对科技创新政策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价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对吉林省科技创新政策进行系统梳理和解析,从政策目标实现和政策实施结果两个方面开展评价,结合吉林省科技创新发展的实际和政策效应的评价结果,对现有的科技创新政策进行优化设计,提出具体的优化措施,为提升吉林省科技创新能力、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提供决策参考。
6.吉林省现代化大农业可持续发展路径及对策研究
现代化大农业是我国农业现代化的必由之路,吉林省作为重要粮食主产区,现代化大农业发展具有较强代表性,对于保障我国粮食安全具有重要意义。探析吉林省现代化大农业可持续发展现状,明晰主要影响因素,充分借鉴国内外现代化大农业可持续发展的经验,结合实际构建推动吉林省现代化大农业可持续发展的有效路径。提出转变农业生产方式、加快农业产业结构优化调整的对策建议。
7.吉林省数字创新生态系统建设战略研究
区域数字创新生态系统是引领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是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抓手,对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围绕吉林省数字创新生态系统建设的关键领域,全面梳理吉林省数字产业发展的现状,分析数字创新生态系统的构成要素及其相互作用机制。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提出吉林省数字创新生态发展建设的战略目标、重点任务和实施路径。针对数字创新生态系统建设中的政策支持、人才培养、资金投入等关键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对策建议。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项目申请人及子课题负责人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高等学校、科学研究机构以及有关企事业单位,且具有(但不限于)下列条件的,可作为项目依托单位:1.独立法人资格;2.从事咨询研究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和开展研究所需的条件;3.专门的项目管理机构和制度;4.专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5.专门的内部控制(内部审计)机构和制度。
(二)项目申请人。项目申请人原则上以中国工程院院士为主,可根据实际研究需要委托该领域具备丰富科研实践和战略咨询经验的正高级知名专家担任。申请人须是项目的实际负责人,同一申请人同年申请项目及课题的数量限1项。已有2项及以上在研项目(课题)或有逾期未结项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报项目,有逾期未结项的项目承担单位不能申报项目。
(三)课题负责人及依托单位。下设课题的项目须明确课题负责人,子课题负责人需具有高级职称,且课题依托单位应为该负责人人事关系所在单位。
(四)成果要求。项目研究成果须形成决策咨询报告,并获省级以上领导批示或被相关部门采纳应用。
(五)其他。参照《中国工程院战略研究与咨询管理办法》《中国工程院战略研究与咨询项目管理实施细则》等相关管理规定。
三、执行周期
1年(2024年6月-2025年5月)
四、资助金额
省级财政经费资助25-35万元/项,下设课题不超过3个,采取前补助的支持方式,一次性拨款。
五、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需填写项目申请书(详见附件),签字盖章后扫描成PDF格式,发送至电子邮箱(CAEJLYJY@126.com),邮件标题统一标注为“2024年第二批项目+申报单位+题目”,纸件1份,邮寄到吉林研究院(吉林省长春市新城大街2888号,吉林农业大学,吉林研究院,130118,窦蔓,13180633005)。
(二)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30日24时00分,电子版以邮箱收件时间为准,纸件以邮戳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三)联合申报项目的,需提交各方确认的合作协议(包括方式、任务分解、双方责任、研究成果权益归属及划分等)。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中国工程科技发展战略吉林研究院
联系人:于 寒 0431-84533267
省科技厅创新体系与政策法规处
联系人:刘嵩扬 0431-88975471
附件:中国工程院战略研究与咨询项目申请书
吉林省科学技术厅 中国工程科技发展战略吉林研究院
2024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