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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吉林省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3-29 10:08:00 来源:

  

各市(州)、梅河口市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实施意见》,加强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规范化管理,保障国家有关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财税优惠政策落实,推动技术要素市场建设,我厅定于2024年4月7至9日在长春市举办吉林省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吉林省科学技术厅

  承办单位:吉林省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

  协办单位:国家技术转移东北中心(吉林省科技大市场)

  二、培训时间

  2024年4月7至9日。

  长春市以外地区学员可于4月7日下午到宾馆报到,长春市本地学员于8日上午8时30分前到会场报到。

  三、培训地点

  新民宾馆4楼第5会议室。

  地址:长春市朝阳区永昌街道新民大街626号。

  四、培训内容

  (一)民法典技术合同条款解读;

  (二)技术市场优惠政策解读;

  (三)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实务;

  (四)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案例分析与问题解答;

  (五)全国技术合同管理与服务系统操作。

  五、培训对象

  计划培训120人。按照《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指引》要求,登记机构应有3名以上具备技术合同登记和统计工作能力的专职人员,各地区按照要求和工作需要选派人员参加培训。

  1.每个登记机构选派不超过3人,其中,登记机构负责人必须参加。

  2.有设立登记机构意愿的单位,选派3名以上工作人员。

  3.省内技术转移示范机构每家可选派1人,按报名顺序额满为止。

  六、培训证书

  参加此次培训的学员,经闭卷考试合格,颁发由省科技厅统一印制的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员培训证书。已取得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员证书的学员和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学员不参加考试。

  七、其他事项

  (一)申请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员证书的学员,需填报《吉林省技术合同登记员备案表》(附件1),并加盖登记机构和市(州)科技管理部门公章,报到时将纸件报送会务组。《吉林省技术合同登记员备案表》、2寸白底彩色免冠证件照片电子版(标注姓名)发送至电子邮箱jlskjtqyc@163.com。

  (二)请各单位将报名回执(附件2),于4月2日12时前发送至邮箱jlskjtqyc@163.com。

  (三)培训班提供食宿保障,学员交通费自理。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国家技术转移东北中心(吉林省科技大市场)

  贺 丽 0431-81665166 15344300989

  韩 祎 0431-81165155 17790082621

  (二)吉林省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

  李雪松 0431-88975516

  (三)省科技厅科技成果转化促进处

   曹 亮 0431-88970727

  

  附件:1. 吉林省技术合同登记员备案表

              2. 培训班报名回执

  

    

  吉林省科学技术厅  

  2024年3月29日    

 

附件1-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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