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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度吉林省实验动物许可证年检及到期换证等工作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3-22 10:03:00 来源: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省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确保实验动物设施稳定运行,维护实验动物生物安全,保障实验动物从业人员职业安全,根据《吉林省实验动物管理条例》、《实验动物管理条例》、《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办法》、《实验动物质量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2024年吉林省实验动物许可证年检及到期换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工作安排

  (一)年检时间:

  2024年3月1日至12月31日。

  (二)年检对象:

  取得实验动物生产和使用许可证的单位。

  (三)年检方式:

  单位自查、实验动物(含饲料)质量与环境指标抽检、年检材料审查与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四)年检程序:

  1.单位自查。参检单位应按照实验动物许可证年检相关要求,对本单位开展的实验动物工作情况认真自查,形成年检自查报告。

  内容包括:(1)实验动物规章制度执行情况;(2)设施设备运行、维护情况;(3)从业人员培训情况;(4)生产/使用实验动物及饲料情况;(5)废弃物管理情况;(6)开具“实验动物质量合格证”或“实验动物饲料合格证”的情况;(7)生产单位需提供本年度4个季度的实验动物质量检测报告;(8)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参检单位注册并登录吉林省实验动物信息服务平台(网址:www.jlla.org.cn),完成许可备案后,网上填写许可证年检申请表,一证一份(见附件1、附件2)。填报内容为2023年1月至12月发生的有效数据。

  自查报告与年检申请表均加盖公章扫描,于2024年3月15日前,网上提交到吉林省实验动物信息服务平台。

  2.年检材料审核与现场检查。省科技厅组织专家组对参检单位申报材料进行网上核查并开展现场检查。请参照《吉林省实验动物许可证年检材料审查及现场核查事项》(见附件3)提前做好准备。

  3.实验动物质量与环境指标抽检。省科技厅委托吉林省实验动物质量检测中心,对持有实验动物生产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实验动物质量抽检(所涉及单位见附件4);对持有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动态环境抽检(所涉及单位见附件5),具体抽检方式及时间另行通知。

  4.年检结果。对年检合格的单位,在实验动物许可证副本上加盖吉林省科学技术厅印章;对年检不合格的单位,将视情况予以限期整改或吊销许可证。

  二、换证工作安排

  (一)换证时间:

  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二)换证对象:

  2019年取得实验动物生产和使用许可证的单位(见附件6)。

  (三)换证方式:

  单位自查、换证材料审查、现场验收与环境检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四)办理程序:

  根据《吉林省实验动物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持证单位需在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六个月内申请换领许可证。

  1.持证单位对本单位开展实验动物工作情况认真自查,形成自查报告。

  2.持证单位须完成备案,网上填写“吉林省实验动物生产/使用许可证申请审批登记表”、“实验动物生产/使用许可证申请书”等相关材料,盖章后扫描提交到吉林省实验动物信息服务平台。(见附件7、附件8),申请换证。

  3.省科技厅组织专家组开展现场验收与网上材料审核。

  4.省科技厅委托吉林省实验动物质量检测中心,对持有实验动物生产/使用许可证的单位进行环境检测,出具检测报告,由第三方检测单位将检测结果盖章后扫描,提交到吉林省实验动物信息服务平台(网址www.jlla.org.cn)。

  5.对现场验收与环境检测合格的单位,发放实验动物许可证及许可决定书;对验收或检测不合格的单位,将视情况予以限期整改或不予许可。

  三、其他事项

  (一)实验动物设施图纸审核工作

  省内有新办证需求的单位应在吉林省实验动物信息服务平台,网上提交实验动物设施平面分割图(cad格式)和新设施报批请示(包括设施单位背景、设施地址、面积、适用范围、人员组成、实验目的等),由省科技厅组织专家组审核论证,经获批后,出具吉林省实验动物设施建设项目审核意见,报批有效期为半年,到期如未完成建设,需重新申报,并按照当年有关政策重新审批。

  (二)实验动物许可证变更事项工作

  许可证持证单位如有法人、实验动物适用范围等需要变更的事项,须网上填写吉林省实验动物许可证变更事项登记表,盖章后扫描提交到吉林省实验动物信息服务平台。获得省科技厅批准后,方可重新发证。

  (三)实验动物许可证注销事项工作

  由于自身原因或特殊情况需要对实验动物许可证进行注销的持证单位,需要向吉林省动管办提交注销申请,写明原因,由省动管办向省科技厅报送注销请示,经省科技厅批准后,在省科技厅网站公示并出具注销决定书。

  (四)特殊情况处理办法

  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年检或到期换证,须在证照到期前10个工作日内,提供书面申请材料,报省科技厅科技资源统筹处审批。逾期既不说明情况,又不提交申请的单位,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年检结果与许可决定书的公示公开

  年检结果和许可决定书将在省科技厅官网和吉林省实验动物信息服务平台进行公示。

  监督电话:臧梓竹 0431-88973925

  咨询电话:于小亚 0431-81818193

  吉林省实验动物信息服务平台网址:www.jlla.org.cn 

  

  附件:1.实验动物生产许可证年检申请表

              2.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年检申请表

              3.吉林省实验动物许可证年检材料审查及现场核查事项

        4.2024年度实验动物质量检测单位名单

              5.2024年度实验动物设施动态检测单位名单

              6.   2024年到期换证单位名单

              7.  吉林省实验动物生产许可证申请审批登记表、实验动物生产许可证申请书

              8.  吉林省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申请审批登记表、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申请书

 

  

  吉林省科学技术厅   

  2024年3月1日      

 

附件1-8.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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