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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生物技术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1-26 14:42:00 来源:

 

各相关单位:

  为保证生物技术安全,保障生产与生态安全,现组织开展生物技术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排查目的

  通过排查,及时发现生物安全技术研发应用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整改,提高生物技术安全防范能力。

  二、排查范围

  本次排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一)农业生物技术研发与应用;

  (二)农业微生物安全管理;

  (三)生物医学诊疗技术临床研究(项目);

  (四)人类遗传资源安全管理;

  (五)生物安全实验室管理;

  (六)生物制药科研项目安全管理。

  三、排查内容

  (一)农业生物技术研发与应用方面,重点排查是否存在未经批准擅自开展转基因生物试验、生产等情况;

  (二)农业微生物安全管理方面,重点排查是否存在未经批准擅自使用、释放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等情况;

  (三)生物医学诊疗技术临床研究方面,重点排查进行人体临床研究操作是否通过伦理审查;是否存在分子诊断技术的误用或滥用,可能导致未知的后果和潜在风险等情况;

  (四)人类遗传资源安全管理方面,重点排查采集、保藏、对外提供、出境等向国家相关行政部门备案,是否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管理开展有关科学研究活动,是否存在应报未报或超出审批范围开展科学研究的情况;

  (五)生物安全实验室管理方面,重点排查是否存在实验室设施设备不完善、实验操作不规范、废弃物处理不当等情况;

  (六)生物制药科研项目安全管理方面,重点排查大规模培养工艺研究和生物制剂研发过程中,可能存在的菌毒株和细胞株等生物活性物质的扩散、溢洒或泄漏等生物安全隐患。

  四、排查要求

  (一)各相关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高度重视本次排查工作,明确责任人,认真组织开展自查;

  (二)对排查发现的问题要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同时,将排查结果及时报送至我厅及相关部门;

  (三)结合日常监管工作,建立健全生物技术应用的管理制度和监管机制,保证生物技术研发应用的安全性;

  (四)请各相关单位按照通知要求积极开展自查工作,并形成自查报告于2024年2月2日前以公函形式报送省科技厅。

  五、联系方式 

  联系处室       联系人         电话               邮箱

  农村处         张镱萱        88975139        jlskjtncc@163.com

  社发处         杨思思        88975413        1046235989@qq.com

  医药处         项洪彪        88972482        kjt88973967@163.com

  

  

  吉林省科学技术厅    

  2024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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