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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第八批吉林省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06-16 10:49:00 来源: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长春新区、梅河口市、公主岭市科技管理部门,各高新区管委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及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精神,加快发展技术要素市场,构建完善的技术转移体系,更好地服务我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依据《吉林省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管理办法》,省科技厅开展了第八批吉林省技术转移(示范)机构评定工作。经各市(州)科技局、各高新区科技局及有关部门推荐、专家评定和网上公示,确定长春中科长光知识产权运营有限公司等16家机构为第八批吉林省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名单详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技术转移(示范)机构要进一步加强建设,提升科技服务能力,加快融入以长吉图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和国家技术转移东北中心为核心架构的吉林省技术转移体系,依托建成的以国家技术转移东北中心(吉林省科技大市场)为核心,9个市(州)分市场为补充的统一开放的技术市场,面向社会提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全链条服务。

  二、省科技厅将进一步加强对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的引导和支持。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中技术转移体系建设项目重点对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在内的科技服务机构能力提升给予支持;技术交易补助项目对服务技术转移的优秀机构给予奖励性后补助。希望各级科技管理部门和有关单位加强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的建设,为其提供必要的政策、资金等条件保障。

  三、省科技厅将按照《吉林省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管理办法》,定期开展考核评价,对业绩突出的机构将优先推荐申报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对不符合标准的机构,将取消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资格。

  

    附件:第八批吉林省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名单

  

 

 

                                吉林省科学技术厅

                               2020年6月15日

第八批吉林省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名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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