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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省科技发展计划社会发展领域到期项目验收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01-19 14:39:00 来源: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项目实施管理,根据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系列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决定对执行期满的省科技发展计划社会发展领域项目进行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程序及方式

  (一)项目负责人登陆《吉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于2020年2月10日前网上提交验收申请及相关验收材料(http://www.jlkjxm.com/);

  (二)省科技厅社会发展科技处网上审查验收申请及相关材料;

  (三)审查合格的项目择期组织专家召开项目验收会。

  二、验收范围

  凡列入2017年度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社会发展领域项目,以及2017年度之前拖期尚未验收的项目。

  三、验收要求

  (一)对暂未完成,需延期或调整的项目,请项目负责人按《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实施过程管理办法》(吉科发规[2019]255号)执行。

  (二)对需终止或撤销的项目,由项目承担单位或项目推荐单位依据《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终止、撤销管理办法(试行)》(吉科发计[2018]245号)执行。

  四、验收材料清单

  1.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验收申请表(网上填写);

  2.验收材料(以附件形式上传):

  (1)项目验收总结报告;

  (2)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或项目专项审计报告),重大科技专项项目(课题)及10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需要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项目经费及经济指标的专项审计报告;

  (3)科技报告收录证书(重点研发项目、技术攻关项目、“双十工程”重大科技攻关项目需要提供证书扫描件);

  (4)取得专利、软件、新品种、新药等知识产权证书或受理文件(扫描件);

  (5)技术标准备案文件(扫描件);

  (6)检验报告(扫描件,包括具有检测资质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专家现场测试报告);

  (7)出版专著清单、专著首页以及能够证明项目组成员参与编撰、能够证明专著与项目相关性的页面(扫描件),发表论文清单、论文首页以及标注资助资金号页面;人才培养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8)任务书(扫描件);

  (9)其他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梅

  电话:88975413

   

  

   

  

                                  吉林省科学技术厅

                                  2020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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