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系列管理办法要求,现对2017年度省科技厅医药健康产业处负责管理的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进行验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17年度列入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由省科技厅医药健康产业处负责管理的项目。包括:重大科技攻关项目(原“双十工程”重大科技攻关项目)、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原“双十工程”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重大科技招标专项、重点科技成果转化项目、重点科技攻关项目、特色产业基地(园区)建设项目、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项目、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资金项目、医药健康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
二、验收时限
(一)2017年度立项的项目,请于2020年3月10日前将验收资料上传至“吉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
(二)2018年度、2019年度立项项目,请及时在信息系统上填报项目进展情况报告。
(三)2016年立项且尚未提交验收材料的项目,请于12月31日前提交验收材料,超期1年将影响项目验收结果。
三、相关要求
(一)对未完成、需延期的项目,由项目承担单位依据《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实施过程管理办法》(吉科发规[2019]255号)文件执行。
(二)对需调整项目负责人、项目参加单位、项目参与单位间经费分配的项目,需在项目执行期结束前提出申请,由项目承担单位依据《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实施过程管理办法》(吉科发规[2019]255号)文件执行。
(三)对需终止或撤销的项目,由项目承担单位或项目推荐单位依据《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终止、撤销管理办法(试行)》(吉科发计[2018]245号)文件执行。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医药健康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资金项目、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项目
联系人:张欣宇 0431-89359765
(二)重大科技攻关项目、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重大科技招标专项、重点科技攻关项目、重点成果转化项目、特色产业基地(园区)建设项目
联系人:韩红祥 张馨月 0431-88935899
附件:1. 项目验收需要准备的材料
2. 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管理工作流程
吉林省科学技术厅
2019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