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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19年度科技小巨人贷款贴息补助项目初审合格企业进行复审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10-31 13:34:00 来源:

  根据科技小巨人企业贷款贴息滚动支持工作需要,依据《吉林省科技小巨人企业扶持管理办法》(吉科发高【2017】122号)第十二条规定,今年对2017年、2018年已认定的申报2019年度科技小巨人贷款贴息补助的吉林省科技小巨人企业进行复审。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复审范围

  2017、2018年认定的科技小巨人企业,申请2019年科技小巨人贷款贴息补助初审合格项目(名单附后),2019年认定的科技小巨人企业不需要复审。未申请2019年科技小巨人贷款贴息补助项目,有需求的科技小巨人企业也可以参加复审。

  二、复审条件

  1、企业在吉林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注册时间3个会计年度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018年度销售收入在800万元至4亿元之间,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2、企业重视科技创新。2018年度研发经费投入不低于年销售收入的1.5%。制定了创新发展规划,以及与之配套的知识产权保护、人才培养(引进)、创新激励等措施。

  3、企业创新成果突出。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形成了具有一定市场竞争力的主营产品(服务),已获得或正在办理(申请)主营产品(服务)的知识产权所有权。

  4、企业经济效益较好。企业具有较高成长性、良好的发展潜力,2018年资产总额和销售收入平均增长率达到6%左右、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5%。

  5、企业注重人才培养。企业有优秀的经营管理团队和较稳定的技术创新团队,制造类企业研发人员数不低于职工总数的10%,软件和高技术服务类企业不低于职工总数的30%。

  三、申报材料

  1、营业执照;

  2、2018年财务年度审计报告和2018年研发费占销售收入比例的专项审计报告(复印件)。

  ※研发费专项审计报告与财务年度审计报告可合并出具。

  ※财务年度审计报告和研发费专项审计报告必须有会计师事务所的红章,首页防伪贴为复印件。

  3、企业主营产品的有效知识产权证明。

  4、企业创新发展、知识产权保护、创新人才激励机制等相关制度文件。

  5、企业各类相关获奖证书、获奖证明及技术标准等有关文件。

  四、申报时间

  2019年11月15日截止。

  五、材料报送

  复审材料地区初审合格后,由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县(市)、长春新区、公主岭、梅河口和国家高新区的科技、工信、财政部门联合行文上报企业名单,复审材料统一报送至吉林省科技创新平台管理中心(长春市前进大街1244号院内2号楼),一式3份。未按要求提供复审材料申请贷款贴息补助项目的企业,视同自动放弃申请补助资格。

  六、联系人

  业务咨询:孙 丽 0431-88904617

  材料受理:周伟东 0431-89101567

 

 

                                                   

复审名单 (1).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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