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发挥省自然科学基金的导向作用,引导和整合社会资源投入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省科技厅、省财政厅联合制定了《吉林省自然科学基金联合基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按照暂行办法,联合基金作为省自然科学基金的重要组成,纳入省科技发展计划统一管理,旨在开展联合、协同创新,共同解决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的重大问题。为此,请各有关单位认真研究暂行办法,结合自身实际,谋划构建联合机制,凝练课题提升研究水平。
为做好联合基金工作,在保证项目质量前提下,拟选择相关学科,在部分高校启动联合基金试点,在2020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进入复评的项目范围内,择优立项。
特此通知。
吉林省科学技术厅
2019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