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单位:
为发挥科技在推动我省高质量发展中的支撑和引领作用,进一步提升我省自主创新能力,围绕全省重大战略需求开展战略性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培养高水平基础科研人才与团队,推进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根据《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试行)》(国科办基〔2016〕28号),2019年面向省属高校和科研院所等实体法人单位公开征集、遴选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备选建设方案。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原则
实验室按照“创新机制、突出特色,坚持标准、省部共建、以省为主”的原则组织遴选与实施。实验室所处领域与研究方向具有区域特色和学科优势,对我省经济社会及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具有重要支撑和引领作用。
二、申报与遴选条件
(一)实验室依托单位原则上为省属大学、科研院所等实体法人单位;
(二)作为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已运行5年以上,并在近3年实验室评估中为优秀;
(三)为保证实验室实力、水平符合国家重点实验室标准和竞争力,实验室原则上应由两院院士、杰青或长江学者等高层次人才牵头申报。
三、申报遴选程序
(一)依托单位组织本单位符合标准和条件的实验室填写“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申请报告”(以下简称申请报告),并对申请报告的真实性负责;
(二)申请报告须依托单位组织专家论证后报送省科技厅;
(三)省科技厅受理申请报告并在组织考察、论证、协调、沟通的基础上,择优向省政府并科技部推荐;
(四)经省政府和科技部确认后纳入省部会商合作议题组织实施。
四、材料报送要求
请于5月5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10份)报送省科技厅基础处。
联系人:科技厅基础处 张博
联系电话:81213767
附件: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申请报告编写提纲
吉林省科学技术厅
2019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