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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吉林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09-30 09:52:00 来源:

提升我省国际科技创新合作水平,以全球视野谋划和推动创新,深度融入全球创新体系,为创新驱动吉林老工业基地振兴提供科技支撑,进一步发挥国际科技合作基地(以下简称“国合基地”)对领域和区域国际科技合作的引领和示范作用,现根据《吉林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管理办法》(吉科外字[2018]241号)相关规定,开展2018年度吉林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认定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系吉林省内依托科技园区、科研院所高等、科技型企业、科技中介机构等开展国际科技合作工作承担国家和省国际科技合作任务取得良好经济社会效益、具有良好示范和辐射作用的机构载体

(二)在政府间双边、多边科技合作协定的框架下开展合作,合作内容符合国家和我省科技发展规划纲要和重点领域,并符合国家和我省的有关政策和规定,承担过国家级或省级国际科技合作项目

(三)具有独立开展国际科技合作的条件和能力,设有开展国际科技合作的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拥有一支经验丰富的、稳定的国际科技合作交流管理和研发队伍,有条件吸引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和创新团队与之开展相关工作,能够促进相关领域的跨越发展;

(四) 具有相对稳定的国际科技合作渠道、长效合作机制和资金渠道,具有开展国际化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学术交流所需的设施与仪器设备;

(五)有明确的国际科技合作发展目标和实施方案,并有能力达到预期合作目标;

(六)对本地区、本领域或本行业国际科技合作的发展具有引领和示范作用。

    二、申报材料

    (一)吉林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申请书(附件1);

    (二)吉林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实施方案(编制指南见附件2);

(三)与国外机构开展合作的证明文件;

(四)有关成果和知识产权的证明文件;

(五)取得经济和社会效益的证明材料;

(六)机构存在状况的证明文件。

三、具体要求

    (一)请各申报单位按照《吉林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管理办法》(附件3)的要求组织申报工作,对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进行审核,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材料。

(二)材料提交时间为2018年10月25日至31日。电子版提交到:1764780321@qq.com;纸质版材料一式一份交到省科技厅国际合作处(长春市民康路522号439室,邮编:130041。纸质邮件接收截止时间为11月5日)。

 四、联系方式

省科技厅国际合作处联系电话:0431-88956092

联 系 人:时星光 

联系邮件:1764780321@qq.com;

联系电话:0431-89314880 手机:13844166296 

1、《吉林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申请书

2、《吉林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实施方案》编制指南

3、吉林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管理办法 

 

1. 吉林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申请表.doc
2. 实施方案编制指南.docx
3.《吉林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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