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2016年12月印发的《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修订稿)》规定,对计划内项目原则上只进行验收,不再进行鉴定,自2018年8月1日起启用“吉林省科学技术厅科技项目验收专用章”,所有《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验收证书》均加盖此章有效。原“吉林省科学技术厅科技成果鉴定专用章”仅用于计划外科技成果鉴定。
特此通知。
吉林省科学技术厅
2018年7月26日
吉公网安备 220000020000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