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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科技厅关于省重点实验室考核评估工作的情况通报
发布时间: 2018-07-16 13:44:00 来源:

为加强实验室管理,实行优胜劣汰,打造精品,根据《吉林省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省科技厅近期组织相关工作单位和专家对在运行的73个吉林省重点实验室进行了考核评估。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考核评估工作情况

考核与评估工作从5月中旬开始,历时2个月,于7月中旬完成。整个考核评估工作包括方案制定、开展自查、会议评审等。此次考核评估的对象为2017年之前(含2017年)正式批准建设的吉林省重点实验室,考核评估业绩期为2016年-2017年,考核内容包括:实验室运行状况、实验室学术地位与能力、实验室规范化管理,以及社会服务功能发挥,依托单位支撑情况等。

制订方案。为确保考核评估工作的科学规范、客观公正,事前省科技厅基础处研究制订了考核评估方案。方案对此次考核评估工作的依据、考评内容、考评方式和步骤、考评量化指标体系、考评结果运用,以及自查报告内容与要求做了详细规定。

开展自查。各实验室按照《吉林省重点实验室考核评估自查工作报告》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上报《自查报告》及相关佐证材料。“自查报告”交由委托单位按照评价指标体系进行量化评价。

会议评审。会议组成了包括院士、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国家工程实验室主任等在内的具有丰富实验室管理经验的专家评审组,对73个实验室,按依托单位划分为中直和省直两组,进行了为期两天的会议评审。各实验室主任报告实验室二年间的建设和运行情况。专家组根据自查报告、会议汇报和质疑情况,对实验室进行了量化评价。

二、考核与评估结果

按照考核评估工作方案,综合自查报告评价、会议评审专家考核评估意见,“吉林省空间光电技术重点实验室”等23个重点实验室管理体系健全、管理制度完备,在考核期内取得了一批高水平基础研究成果,实验室通过开放课题、访问学者、客座研究人员等开放交流,提升了实验室的整体水平和实力,同时也为我省培养了一批优秀的科研团队和高水平的科技人才。

通过考核评估也发现部分实验室在管理方面存在一些问题。如有的实验室管理制度不健全或执行不到位;有的实验室发表论文未标注吉林省重点实验室等;个别实验室存在社会服务功能缺位;部分依托单位对实验室建设投入不足,疏于对实验室的日常管理等。鉴于以上原因,对“吉林省科技资源基础数据重点实验室”等3个存在明显问题的实验室责令限期整改。除上述外的其余重点实验室运行良好。

被责令整改的实验室依托单位限在3个月内提出整改方案报省科技厅核准。

 

    附件: 省重点实验室考核评估结果名单

省重点实验室评估结果.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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