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专利缴费人、各专利代理机构:
现转发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停征和调整部分专利收费的公告》(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272号),请按照公告内容做好专利缴费工作。
附件1:关于停征和调整部分专利收费的公告
附件2:费用减缴请求书(申请日后提交适用)
附件3:意见陈述书(关于费用)
吉林省科学技术厅
2018年7月3日
吉公网安备 220000020000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