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组织机构 新闻中心 政府信息公开 政务服务 公众参与 政策指引
关于开展2018年吉林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03-15 09:37:00 来源:

 

各市(州)、县(市)科技局,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商务部、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将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所得税政策推广至全国实施的通知》(财税[2017]79号),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商务厅、省发改委联合制定的《吉林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吉科发高[2017]282号,下以简称《管理办法》)及科技部火炬中心印发《全国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业务办理管理平台指引(试行)》(国科火字[2017]227号,以下简称《平台指引》)的有关规定,现就2018年吉林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企业申报时间为2018年3月21日-4月20日。纸质材料报送时间为:4月21日-23日下班前,过期不在受理。

    二、申报条件及程序

    企业申报条件及程序详见附件《管理办法》及《平台指引》。

    三、材料装订及申报地点

    企业纸质材料一式六份,A4纸打印或复印,左侧胶装成册,在材料右侧骑缝处加盖企业公章,于规定期限内交至吉林省科学技术厅火炬办(吉林省长春市民康路522号火炬办224室),同时提交《全国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复核)申请表》电子版光盘一张(注明单位)。

    四、注意事项

   1、根据《管理办法》规定,我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及审核工作每年组织一次,在4月30日之前完成。请各市(州)、县(市)科技局,有关单位每年做好申报组织工作。

   2、各申报单位将纸质申报材料及电子光盘报到所在地科技局,由科技局正式文件汇总后集中报送。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崔红斌 蒋有文

    联系电话:0431-88910207

    技先认定工作QQ群:537553466

   

    附件:1、吉林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2、全国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业务办理管理平台指引(试行)

 

 

附件1:吉林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办法.pdf
附件2:全国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业务办理管理平台指引(试行).doc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网站通告 | 网站地图
版权所有:吉林省科学技术厅 联系方式:0431-88932119 吉ICP备10002019号
网站标识码:2200000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