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知识产权(专利)服务业单位:
为促进我省知识产权服务业快速发展,加强和规范知识产权(专利)服务业品牌机构培育工作,加快培育一批基础扎实、创新性强、辐射范围广的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我厅现组织开展吉林省知识产权(专利)服务业品牌机构培育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育内容
推动政府采购知识产权服务的力度,发挥培育机构的作用;引导培育机构开展专利分析和专利导航服务;组织培育机构人员参加高端实务培训;引导培育机构拓宽服务领域、提升服务能力、创新服务模式。
二、培育条件
(一)吉林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以知识产权(专利)服务为主营业务。
(二)具备从事专利代理、专利信息咨询和检索、专利权质押融资、专利技术转让和许可、专利战略研究、知识产权维权和知识产权托管等业务能力。
(三)具备相应的业务资质,有稳定的专业人才队伍和服务对象,知识产权专职工作人员不少于10人。
(四)基础条件好、成长较快、资信良好、成功案例多,取得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具有示范带动效应。
(五)服务信誉良好,连续三年无惩戒和不良记录。
三、申报材料
(一)吉林省知识产权服务业品牌培育机构申请表。
(二)独立法人的证明文件。
(三)其他应提交的材料。
四、工作要求
各申报单位如实填写申请书,对所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请于2018年2月9日前将《吉林省知识产权服务业品牌培育机构申请书》(纸质材料及电子文档)报送省科技厅专利管理处。逾期报送、资料不齐或者纸件与电子件内容不一致,均不予受理。
特此通知。
联 系 人:专利管理处 朱广禄
联系电话:0431-88955472
邮 箱:jilinzhuguanglu@163.com
附件: 吉林省知识产权服务业品牌培育机构申请书
吉林省科学技术厅
2018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