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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做好2017年度第一批吉林省科技小巨人企业扶持资金申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11-13 16:27:00 来源:

   

                

        关于组织做好2017年度第一批吉林省科技小巨人企业扶持资金申请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科技、工信、财政局,长春、吉林、延吉、净月、通化医药高新区管委会,有关企业:

  

  根据省科技厅、省工信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的《吉林省科技小巨人企业扶持管理办法》(吉科发高【2017】122号)有关规定,现就吉林省科技小巨人企业扶持资金申请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申报企业必须是经吉林省科技厅、工信厅、财政厅联合认定的吉林省科技小巨人企业,认定名单详见吉林省科技厅网站通知通告专栏。

  二、扶持方式

  采取R&D投入补贴、贷款担保、贷款贴息、上市融资奖励四种方式对吉林省科技小巨人企业进行资金扶持。自成功认定为吉林省科技小巨人企业年份起,5年内企业可连续申请扶持(可同时申请四种方式扶持)。先启动R&D投入补贴、贷款贴息和上市融资奖励扶持工作,贷款担保扶持工作另行通知。

  (一)R&D投入补贴

  对2016年1-12月企业研发费投入进行补贴。按照多投多补的原则,R&D投入补贴分四个标准:研发费投入1000万元以上的为一档;研发费投入在500万—1000万元之间的为二档;研发费投入在100万—500万元之间的为三档;研发费投入低于100万元的为四档。

  (二)贷款贴息

  截止本通知下发之日,对贷款金额不低于100万元(含100万元,并仍在还本付息,且未发生展期和逾期的贷款企业进行贴息支持。

  (三)上市融资奖励

  对2016和2017年成功在境内外上市融资的小巨人企业(境外含港澳台地区)进行奖励。

  三、申报材料

  (一)申请R&D投入补贴需提供以下附件材料

  1、扶持资金申请书(附件1)

  2、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3、税务部门备案的《研发项目可加计扣除研究开发费用情况归集表》和税务加计扣除收据(发票)复印件或2016年度研发费投入专项审计报告(原件装订)。

  (二)申请贷款贴息需提供以下附件材料

  1、企业贷款贴息项目申请表(附近2)。

  2、企业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复印件。

  3、企业贷款进账单复印件。

  4、企业付息凭证复印件。

  5、以上材料申报时需提供原件,供现场核对。

  (三)申请上市融资奖励需提供以下附件材料

  1、上市融资企业专项奖励申请表(附件3)。

  2、相关部门出具的上市核准文件(境外上市企业需将相关材料翻译成中文)。

  3、证监会受理公开发行股票申报文件通知书(境内上市企业提供)。

  四、申报方法

  (一)企业申报。申请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一份,报送所属地区推荐单位(申报小巨人企业时的推荐单位),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二)地区推荐。各市(州)会同本级工信、财政部门对本地区小巨人企业的申报材料进行真实性与合规性审查,并联合出具推荐函,连同企业申报资料一同上报。

  五、申报截止时间与报送

  (一)申报截止时间:11月24日。

  (二)材料报送:申报资料胶装一式一份,如企业同时申请多种扶持方式,每种扶持方式的申请资料必须独立胶装。

  1、申请R&D投入补贴的企业,资料报送到省科技厅火炬办222房间。

  2、申请贷款贴息和上市融资奖励的企业,资料报送到省工信厅民营经济处。

  六、联系电话

  省科技厅火炬办: 0431-88979697 陈延光

  省工信厅民营经济处:0431-88904617 孙 丽

  

                                                                         吉林省科学技术厅  吉林省工信厅  吉林省财政厅

                                                                                         2017年11月13日

 

 

  

 

附件1--研发费投入补贴申请书.docx
附件2--贷款贴息申请表.doc
附件3--上市企业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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