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按照《吉林省科技创新中心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为充分发挥省级科技创新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在全省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成果转化中的引导示范作用,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布局、预先培育、高效运作的原则,2017年3月组织开展了中心的筹建工作,通过对受理的82个申报资料进行形式审查、组织专家初审以及视频答辩评审,完成评审工作,现将中心筹建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中心筹建计划
根据支持的重点和评审结果,吉林省放射医疗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28个中心列入筹建计划。其中,依托公益类单位筹建中心21个,企业类单位筹建中心7个(见附件1)。
二、中心认定评估
各依托单位接到本通知后,按照中心认定条件(见附件2)进行建设,开展创新工作,于7月末做好准备工作。省科技厅将成立科技创新中心专家委员会于8月中旬组织验收评估工作。根据评估成绩,择优给予正式批复设立,认定为省级科技创新中心,纳入2018年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并采用后补助方式给予支持。其他中心将于2018年4月份组织二次验收评估工作,再择优列入2019年科技发展计划。
联系方式:条财处 刘明慧 0431-88934480 17390064609
附件:1. 吉林省科技创新中心筹建名单
2. 吉林省科技创新中心认定条件
吉林省科学技术厅
2017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