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县(市、区)科技局(知识产权局):
为落实贯彻《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扎实推进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在促进区域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的实施意见》深入开展区域知识产权试点示范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吉林省知识产权强市、强县工程试点和示范市(州)、县(市、区)工作,省科技厅(省知识产权局)制定了《吉林省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市县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吉林省科学技术厅
2017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