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科技厅关于转发《科技部关于发布<发展“星创天地”工作指引>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区)科技局,相关大专院校、科研单位和企业:kjtxhb@163.com
现将《科技部关于发布<发展“星创天地”工作指引>的通知》印发给你们,望结合当地的实际,认真组织落实。为了使该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特提出如下要求:
1. 结合当地实际,根据《发展“星创天地”工作指引》的精神和要求,按照成熟一批推荐一批的原则,推荐模式新颖、服务专业、运营良好、效果显著的“星创天地”进行备案。
2. 各地、各单位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完成好筛选、排序和组织申报工作,省科技厅将根据各单位申报的情况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论证。
3. 每个单位可推荐2—3户“星创天地”并加盖科技管理部门公章确认。
4. 请于2016年7月30日前将 “星创天地”基本信息表(附件2)及“星创天地”信息汇总表(附件3)报送至省科技厅星火办。
经备案的“星创天地”将由科技部统一向社会公布,并纳入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的管理和服务体系。
联系人:省科技厅星火办 程万军
联系电话:0431-88975139
邮寄地址:长春市民康路522号(吉林省科技厅星火计划办公室226房间)。
邮编:130041
电子邮箱:
附件:科技部关于发布《发展“星创天地”工作指引》的通知
吉林省科学技术厅
2016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