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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十二五”期间累计认定高新技术企业1447户次(中新社 10月9日)
发布时间: 2016-10-13 10:48:00 来源:

  吉林省“十二五”期间累计认定高新技术企业1447户次

  吉林新闻网长春10月9日电 (金乔)记者近日从吉林省科技厅了解到,“十二·五”期间,该省累计认定高新技术企业1447户次,累计实现工业总产值8679.5亿元,总收入8593.47亿元,高新技术产品收入6655.75亿元,实现净利润685.11亿元。截止到2015年,吉林省现有高新技术企业达342户。

  高新技术企业是紧紧围绕吉林省战略新兴领域开展。先进制造产业领域的有106家,占总数的30.99%;生物与新医药技术领域的有92家,占26.9%;电子信息技术领域的有56家,占16.37%;新材料技术领域的有43家,占12.57%;高技术服务业领域的有24家,占7.02%;新能源及节能技术领域的有10家,占2.92%;资源与环境技术领域的有10家,占2.92%。

  2015年吉林省342家高新技术企业共实现工业总产值1977亿元,总收入1956亿元,高新技术产品收入1584.51亿元,实现净利润157.33亿元,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创汇15.53亿美元(折合人民币98.77亿元)。

  吉林省高新技术企业分布体现了长吉图发展战略。该省342家高新技术企业分布在长春、吉林及5个国家级高新区:长春市有101家(含长春经开35家,长春汽开7家),占总数的29.53%;吉林市有25家,占总数的7.31%;延边州有10家,占总数的2.92%;长春高新区有105家,占总数的30.7%;吉林高新区有18家,占总数的5.26%;延吉高新区有3家,占总数的0.88 %。

  2015年,吉林省342家高新技术企业研发经费总支出约为92.86亿元,占企业当年总收入1956.34亿元的4.75%。342家高新技术企业吸纳高校应届毕业生3900人,企业拥有各类知识产权5215项,其中发明专利1138项。 

  为鼓励企业创新,2016年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和工作指引进行了修改,有些条款对企业进入到高新技术企业行列提供宽松的政策环境,如:对知识产权取消了近三年的限制,对国家新药、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等可作为知识产权对待。放宽了企业科技人员比例,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由30%调整到10%。研发经费占比由6%:%4: 3%调整到5%:4%:3%。拟认定企业公示时间由15个工作日降为10个工作日。

  吉林省在贯彻国家管理办法和工作指引方面也做了很多工作

  一是开展了学习、培训活动,在学懂弄通国家文件精神的同时,向有关企业和基层科技管理部门解读讲解并多次召开座谈会。

  二是严格贯彻落实国家文件要求,为拟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的单位提供服务、简化流程和申报程序,为方便企业我们采取了随时申报定期评审的方式,让企业有更多的时间准备材料,设立了电话和邮箱,随时接待来电来访人员的问询。

  下一步工作将进一步加强学习,组织好各类培训工作,向企业讲解有关认定标准、条件,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加快现有成果转化、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掌握自主知识产权,成为创新的主体。并深入实际,了解吉林省企业的实际情况,开展调查研究,掌握第一手材料。同时注重学习了解掌握吉林省外在高新技术认定工作方面的经验和做法。重点加强了对科技中小型企业的培育,部门之间加强合作,建立科学有序、衔接顺畅的工作机制,为企业营造良好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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